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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后发现房屋窗子与户型图不符,怎么办?

158****7754 | 2018-08-12 23:22:30

已有3个回答

  • 141****2661

    应该是一致的。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亦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的规定,你可以找开发商理论,若开发商不予理赔,你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取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查看全文↓ 2018-08-12 23:22:56
  • 151****4055

    以合同中明示的图形为证据与开发商交涉,交涉不成如果你不嫌麻烦只能进行诉讼啦。可能只有三种诉求1、解除购房合同,要求一定的补偿;2、维持现状,给一定的补偿;3、按合同约定整改。我觉得改的可能性极小。

    查看全文↓ 2018-08-12 23:22:49
  • 152****3400

    很多买房者在交房的时候由于有事外出,便委托自己的亲属来与开发商验房,等自己回来后发现合同户型与房屋户型不符,不知道该怎么办?针对这一情况,国家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建议,如果发现房屋户型与合同户型不符,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的处理方法处理。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向你赔偿房屋结构违约金。为预防购买房屋的户型与实际户型不符,在合同中应如何表现?一般购房合同都是当地房管局印发的制式合同,说实话能让购房者自己添加条款的可能性是很小的,那么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空缺部分(开发商一般刻好印章盖章的那部分几乎是改不了的)要仔细审核,就提问者的问题而言,购买的房屋户型与实际户型不符的情况很少出现,**常见的就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不符,一般采取多退少补的措施。户型图会在签合同时附在合同附件里的。

    查看全文↓ 2018-08-12 23:22:41

相关问题

  •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FLOAT: none;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43,43,43);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可以找开发商协商,要求交付符合合同约定及与户型图相一致的房产,否则可要求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 这属于违约,可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与合同上的结构图为准,否则构成违约。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即便面积一致,你们也可依照上述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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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房交房时发现墙壁有裂缝的处理办法:1、表面修补法。该法适用于缝较窄,用以恢复构件表面美观和提高耐久性时所采用,常用的是沿砼裂缝表面铺设薄膜材料,一般可用环氧类树脂或树脂浸渍玻璃布。2、充填法。当裂缝较宽时,可沿裂缝砼表面凿成V形或U形槽,使用树脂砂浆材料进行填充,也可使用水泥砂浆或沥青等材料。3、注入法。当裂缝宽度较小且较深时,可采用将修补材料注入砼内部的修补方法,首先裂缝处设置注入用管,其他部位用表面处理法封住,使用低粘度环氧树脂注入材料,用电动泵或手动泵注入修补。如果裂缝影响到结构安全,就要对结构加固。 交房时开发商应该给你房屋的质量保证书,看说明,再找开发商说明情况,维修. 退房基本不成立,开发商很强势,有些律师都不愿接这种案子,怕! 鄙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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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求开发商履行维修职责。在开发商交房时会给业主一份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在这个上面有有关具体的维修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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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房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业主得细心检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往往也会出现不收房的情况,文章将给大家介绍不收房的后果。对于业主:将损失期限利益,承担部分物业费的违约金。新版合同第十五条第(二)款对此作出了规定:“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如下约定处理:视为买受人已认可该房屋验收合格,并承诺办理入住手续,签署物业协议,按期支付物业费。未按期支付物业费者,从应付之日起至实际缴费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就是说如果是业主自身的原因不收房,就会默认业主同意收房,并开始收取物业费,就是还没办理入住手续入住这一段时间还是要支付物业费的。对于开发商:1、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这一段时间的损毁、灭失的风险。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合同法》142条做了如下规定: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在这一段时间里,开发商仍然要对我们的房屋负责,万一发生了损毁、灭失的事故,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2、对于我们的贷款,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我们的借款合同中,开发商要承担办理产权证,并将办好的产权证直接交给银行的义务。如果无法顺利收房,产权证自然也就无法办理。在产权证没有交付银行之前,开发商要就我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在此期间,一旦我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可以选择起诉开发商(当然,也可以选择起诉我们)。直到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所以,在此期间,开发商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一旦无法顺利交房,就会产生逾期交房的事实。虽然是谁的原因导致了逾期交房还无定论,但业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诉权。对于这一点,开发商是比较头疼的。一旦业主起诉,他们虽然不一定会败诉,但是为此要请律师,要出庭,甚至还要面临二审,很麻烦。弄不好还会败诉,承担败诉的后果。拒绝收房,业主承担的只是有限的风险,而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要远远大于业主。而**严重的集体拒绝收房,将可能会给开发商带来致命的打击。他们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和危机。如果败诉,赔偿的对象将不是单个的个人了,而是小区的全体业主。赔偿的数额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弄不好就是成百上千万。如果被媒体盯上了,企业的形象就完了,这可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多年的苦心经营就可能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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