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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房子属于商品房,有没有人知道?

145****8303 | 2018-08-14 09:12:25

已有4个回答

  • 158****6867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开发,建成后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凡是自建或者委托建设者参加统建,又是自己使用的住宅。商业用房和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查看全文↓ 2018-08-14 09:16:31
  • 152****9239

    1,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朝向。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代收费用以及地段、材料差价等组成,而自建、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

    2、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包括新建商品房,包括住宅、参建,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另外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委托建造、其价格由成本、二手房(存量房)等

    查看全文↓ 2018-08-14 09:16:23
  • 153****9372

    能办《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按市场价出售的房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包括住宅、出租的房屋。我国商品房起于上世纪80年代,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查看全文↓ 2018-08-14 09:16:02
  • 145****0958

    商品房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 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查看全文↓ 2018-08-14 09:15:53

相关问题

  • 一、套内面积全程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是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a.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b.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c.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计入使用面积。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墙体面积。二、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公摊范围:a. 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b. 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和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高层在建设时,为了保证电梯以及消防设施安全,开发单位一般会在低于9层以下公共区域安装散热器或地热,这些公共设施单元楼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因此在计算公摊面积时,用户均摊采暖设施面积。三、相关公式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公摊系数=建筑总公摊面积÷建筑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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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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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不用迁户口,只需要房产证已经变更为你的名字,房子的一切手续办理齐全就没有问题。房子和户口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但是前提条件是你的户口要有挂靠的地方。即使有买房落户的政策,迁不迁户口都是房主自己的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迁户口。拓展资料关于购房落户购房入户政策是指凡一次性或分期在指定区域区购买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成套商品房,购房人或其家人迁入购房地,允许其办理入户手续。施行购房入户政策的城市政府,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开发建设,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也有部分专家对该政策是否能广泛推行持谨慎的态度。2017年7月28日,无锡市公安局发布了修订后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取消了有关投资、购房落户政策,增设了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将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扩大至租赁住宅,新政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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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早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回迁房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客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余数则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而由于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一定能够真正过户,这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这种种的因素,都导致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因此,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并尽量去一些有信誉的大型中介公司咨询,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与商品房的区别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售,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另外,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应当是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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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国家的规定是连续租赁不少于5年且符合配售条件的。也就是说你想买下公租房需要有租了五年的前提才能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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