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房产继承 >详情

我奶奶的房子是我爸爸买的,但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在我爸爸那,爷爷已经过世房产怎么继承给我

148****9749 | 2018-08-14 17:50:47

已有3个回答

  • 141****2593

    国家规定继承的第一序列是;死者子女,死者配偶。死者父母。有这三方人平均分配你爷名下份额的房产(这是在你爷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情况下)。如果你奶奶不在了,还需要她的死亡证明,你不属于第一继承序列!所以~需要那些人通通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且公证。还有和你统一序列的人也要签署放弃协议且公证!手续繁杂!需要证件和人数众多!!有个提议,就是有你父亲(或是你姑姑)继承!手续简便多了!你爹或是你姑姑继承完了以后再赠与你!这样指示办理赠与手续!简单多了!一样达到你的目的!且~和你同一序列的继承人无法拒绝!!对你有好处!祝好运

    查看全文↓ 2018-08-14 17:52:07
  • 143****7234

    按法律规定及相关的实际情况,如果你爷爷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话,就按法定继承来分割你爷爷的遗产。但是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的人,不可以直接主张继承爷爷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查看全文↓ 2018-08-14 17:51:58
  • 149****5412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爷爷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分割遗产时,首先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奶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8-14 17:51:17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