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房产纠纷 >详情

签了购房合同未过户,房主又将房屋过户给价高者,我该咋办?

154****9375 | 2018-08-15 20:39:23

已有5个回答

  • 154****5396

    对方属于违约,你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对方退还房款,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因为违约给你造成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追问
    能不能以诈骗报警
    追答
    你可以调查一下对方是否真的有房屋在售,如果没有,那就相当于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对你进行诈骗了,你可以选择报警。但是现在**关键的是要把你的钱要回来,一般还是通过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比较快捷的维护你的权利。
    追问
    不给钱,能不能强行入住
    不给钱,能不能强行入住
    追答
    事情不是这么解决的,现在房子也不属于你的,你强行入住也属于侵权了,本来有理也变得没理,建议还是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比较靠谱实在。

    查看全文↓ 2018-08-15 20:40:22
  • 155****7951

    如果已经还未过户到买方名下,由于该房子实际仍属于卖方。

    因此卖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此时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查看全文↓ 2018-08-15 20:40:14
  • 146****5583

    建议你报警或起诉强占人——非法侵占。
      原房主到了这一步,肯定也解决不了。

    查看全文↓ 2018-08-15 20:40:08
  • 151****8101

    典型的一房两卖。建议b拿着和a签署的协议和付款证明。果断的报案! 述案例中如果b确实有证据证明a“一房两卖”,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在本案例中,b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a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8-15 20:40:03
  • 158****5649

    房产未过户的情况下 卖方和贷款公司签定的贷款协议有效 你要看你们之前是怎么协商的了 因为在买没有产权的房子的时候就是会产生这种风险的 现在解决方法就是让他把钱还清后过户 或者你拿着当时的协议告他

    查看全文↓ 2018-08-15 20:39:57

相关问题

  • 继承主要费用 继承权公证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同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继承过户流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费用:继承房产的费用有(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3)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2、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 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是还需要公证书一份。注:继承的难点在于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这样就要求证明当事人即为所有继承人并且都自愿放弃继承权。

    全部4个回答>
  • 不用,但是没有买卖合同怎么贷款?有了买卖合同,只对下家违约,银行没有违约责任。

    全部9个回答>
  • 2008年2月,我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订李某将其所有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我,价款为 26.8万元。后我将房款给付李某,李某出具了收条,我入住该房至今。当时,我由于身份证丢失没有办理过户。上个月,我要求李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时,李某 却说因房价上涨要求我再支付3万元房款。请问,李某能擅自涨价吗? 读者 刘青 律师解答: 从本案看,李某是不能擅自涨价的。你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 规定,为合法有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你按合同约定将全部购房款交付李某,李某亦将房屋交付 给你使用,李某还应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你名下,并协助你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完成权利交付义务。李某提出因房价上涨,要求你再次支付3万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1.您有没有产权证复印件,有的话就可以马上办理贷款,同时预约还款,买方银行贷款审批通过之后,您才还款,之后取证,解除抵押登记,然后过户,之后买方缴费,取证,做抵押,证回银行,银行房款。你可以再买方做完抵押交房。2.如果没有下来产权证,就需要做预约合同公证。3.提前交房可以,定金您多收点,还有就是补充协议上违约责任要约定好。

    全部12个回答>
  • 如果不过户土地使用证,那这房子你就不算买到手。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一套的,只拿到房产证以后你卖都没法卖。那样的话你不给房款给他,如果已经给他了,法院起诉他。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