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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漏水责任,是业主的责任还是物业的责任的呢?

143****9042 | 2018-08-16 16: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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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0633

    第一,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如果漏水因楼下住户装修而导致,则楼下业主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给楼上业主造成了损害,楼下业主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第四,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查看全文↓ 2018-08-16 16:16:30
  • 143****7244

    要弄清这个问题,往往需要专业的质量检验机构来进行鉴定,查找出漏水的原因。**为常见的是设备漏水,导致楼下被淹,关于设备漏水时,**为业主要及时保留证据,及时通知物业公司来维修。如果设备在质量保修期内,通常如果业主没有使用不当或者装修损坏或者不注意损坏的情况发生,通常要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同样,如果因漏水导致了自己的损失和楼下的损失,也应当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设备已经超出了保修期限,这个责任应该由实际使用的业主承担责任,因为“谁控制标的,谁**能控制风险的发生”。业主作为直接的使用人,具有维护和保养的义务,相应的造成的损失,应由楼上承担赔偿责任;在专修上可以寻找一家比较专业队伍的专修公司。
    二、查清漏水的部位,是在自己室内还是室外,是因公共管道漏水还是自己专用部分漏水。通常物业公司只是负责维护小区内公共部位的维护和维修,如果是自己室内漏水,不是因公共部位的原因所致。漏水引起的纠纷通常是邻里纠纷,即相邻关系纠纷,此时,物业公司并不承担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8-16 16:16:24
  • 132****8107

    具体要看漏水原因,才好鉴定责任在哪哦
    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种:
    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
    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
    依据漏水原因不同,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如重做防水层)外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建议,邻里之间房屋出现漏水,双方应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分清责任,妥善解决问题;在房屋维修时,相邻人(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应当给予配合,不得借故阻碍房屋维修。由于房屋装修时容易导致渗漏,**好聘请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装修公司承担,并在合同中明确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案。

    查看全文↓ 2018-08-16 16: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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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要看漏水原因,才好鉴定责任在哪哦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 依据漏水原因不同,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如重做防水层)外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建议,邻里之间房屋出现漏水,双方应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分清责任,妥善解决问题;在房屋维修时,相邻人(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应当给予配合,不得借故阻碍房屋维修。由于房屋装修时容易导致渗漏,**好聘请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装修公司承担,并在合同中明确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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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漏水有三种原因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还有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再有一个就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根据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一般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一般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费以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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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住的房屋漏水如果是承租人保管使用不当,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如果房屋出租时,出租人承诺维修,则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如果漏水具体原因不明,且双方还有这么大的争议,可以委托对工程质量可进行的鉴定机构进行认定。一般由法定机构认定了就可以作为直接的事实客观依据的。查看房子还是不是在质保期内,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如果楼上漏水发生在房子质保期内(正常情况下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只要是非人为的,开发商就应担负起相关责任。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业主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直接将开发商告到法院。值得注意的理,如果楼上漏水,房子还在质保期内,又确信不是人为破坏的时,不管是受损业主还是楼上邻居业主,都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如果让开发商拖到质保期后,很可能还得自己清理。并且,当开发商按业主要求,派人来修补后,还是不行,或维修不到位,反复两次后,业主可以自行找人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出。扩展资料《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合同法》中对于租赁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丢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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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业主集体起诉物业公司赔偿被盗损失。要有损失凭证。首先业主购房属于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物业公司会以物业管理条例来压制业主们但相比于物业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特殊法,在判决上特殊法优先于普通法。业主们可从侵权或者违约两方面选其一起诉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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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业主集体起诉物业公司赔偿被盗损失。要有损失凭证。首先业主购房属于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物业公司会以物业管理条例来压制业主们但相比于物业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特殊法,在判决上特殊法优先于普通法。业主们可从侵权或者违约两方面选其一起诉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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