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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人员买二手房是不是每年都要交房产税?

147****6595 | 2018-08-23 07:31:34

已有5个回答

  • 133****3049

    法院只是执行案件,与他们无关,他们不负责了解,就可以拍卖。尽快把案结了,这就是他们应办的。
    法院只是查明是债务人的名下资产合法。过户税费是房管或土地部门要收的,拍卖后把拍卖款分配给债权人。

    查看全文↓ 2018-08-23 07:32:41
  • 156****4703

    关于重庆房产税的解答一:
    1、税率为0.5%;
    2、计税依据为合同金额,不扣除增值税。
    3、无抵扣面积 ;
    4、一旦纳入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范围,再次转让该房产,房产税仍然继续征收。
    5、重庆市户口、营业执照、工作证明,三项皆无的,认定为“三无人员”。
    6、增量房以中国签合同时间为准,从1月14日以后中国签合同的执行此政策。 解答二:
    1、夫妻共同买房,其中一个人是重庆人,一个人是外地人,不算三无人员购房,不收取房产税。(至于是否必须重庆户籍的那个人上产权证,12366回复需要具体咨询当区地税)。
    2、非夫妻共同购房,其中有重庆人,也有外地人,不算三无人员购房,不收取房产税。 (1、2条的政策依据为重庆地税2011-12号文件)
    3、三无人员购房后,再二手房转让给重庆人,这套房子就可以不继续缴税了,因为持有者是重庆人。
    4、三无人员户口迁入的可从迁入重庆之日起起不征收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8-08-23 07:32:35
  • 135****7526

    外地三无人员在重庆买房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

    “三无人员”房产税如何征收( 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
    “三无人员”个人住房房产税是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纳税人主动申报缴纳;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如果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

    ①纳税义务时间: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均从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日期的次月起征税。

    ②纳税期限: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纳税人主动申报缴纳;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

    ③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税率为0.5%,且不得扣除免税面积。

    ④纳税地点:纳税地点为纳税人应税住房所在地;纳税人有多处应税房产,且又不在同一地方的,应按住房的坐落地点,分别向住房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8-08-23 07:32:28
  • 156****0701

    是同时征收房产税。房产税主要有如下:
    (1)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3)营业税。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4)城建税。营业税的7%
    (5)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6)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查看全文↓ 2018-08-23 07:32:23
  • 136****1863

    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普通住房每年征收房产税,税率为0.5%。这意味着100万的房子一年就要交5000元税。此前,外地“三无”个人在重庆购买第二套房才会被征房产税。这一决定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查看全文↓ 2018-08-23 07: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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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只是执行案件,与他们无关,他们不负责了解,就可以拍卖。尽快把案结了,这就是他们应办的。法院只是查明是债务人的名下资产合法。过户税费是房管或土地部门要收的,拍卖后把拍卖款分配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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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三无人员在重庆买房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三无人员”房产税如何征收( 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三无人员”个人住房房产税是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纳税人主动申报缴纳;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如果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①纳税义务时间: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均从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日期的次月起征税。②纳税期限: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纳税人主动申报缴纳;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③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税率为0.5%,且不得扣除免税面积。④纳税地点:纳税地点为纳税人应税住房所在地;纳税人有多处应税房产,且又不在同一地方的,应按住房的坐落地点,分别向住房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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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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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重庆房产税的解答一: 1、税率为0.5%;2、计税依据为合同金额,不扣除增值税。3、无抵扣面积 ; 4、一旦纳入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范围,再次转让该房产,房产税仍然继续征收。 5、重庆市户口、营业执照、工作证明,三项皆无的,认定为“三无人员”。6、增量房以中国签合同时间为准,从1月14日以后中国签合同的执行此政策。 解答二: 1、夫妻共同买房,其中一个人是重庆人,一个人是外地人,不算三无人员购房,不收取房产税。(至于是否必须重庆户籍的那个人上产权证,12366回复需要具体咨询当区地税)。 2、非夫妻共同购房,其中有重庆人,也有外地人,不算三无人员购房,不收取房产税。 (1、2条的政策依据为重庆地税2011-12号文件) 3、三无人员购房后,再二手房转让给重庆人,这套房子就可以不继续缴税了,因为持有者是重庆人。 4、三无人员户口迁入的可从迁入重庆之日起起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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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人只能购买一套房屋,而且前提必须已婚,有一年以上税单或社保才行,有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免征房产税,达不到此标准,必须都要缴纳房产税。而且是没有人均面积说法的,只能买一套,不管面积大少,都按市场价的70%来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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