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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父亲共有房子,现在要除去父亲名字该怎样操作?费用多少?

148****4069 | 2018-08-30 17:19:50

已有4个回答

  • 144****2131

    你好,可以赠与

    查看全文↓ 2018-08-30 17:24:12
  • 152****4544

    共有人的名字是不可能乱改的,而对于你父亲以后会再婚就不用担心了只需要让你父亲在结婚之前找公证所对财产公证,就不会有事,至于继承遗产方面各个地方有不同规定

    查看全文↓ 2018-08-30 17:23:55
  • 157****0422

    按法律上说你出具一份公证过的弃权证明就可以,
    如果要更改产权证上面的权属人就需要你们去做下赠予或者过户手续了,赠予需要缴纳契税,过户需要的费用还要多些

    查看全文↓ 2018-08-30 17:22:57
  • 147****2563

    你到你们当地的公证机关做一份放弃共有权属的公证,你要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册,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可能你们还要写一个说明,具体还要到公证处才明白,这是**省钱的,大概只要300元,这对你前男友卖房子也没什么影响,如果你要换产权证的话可能要几万吧(看房子实际情况而定)。

    查看全文↓ 2018-08-30 17:22:50

相关问题

  • 拿上户口本,还有你父亲一起去房产局更改一下登记。就可以把你父亲的名字去掉。具体你可以去登记处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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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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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这样做,将你父亲的名字去掉,你父亲占有房产的是百分之几,就将这个卖给你,很少的钱!到时双方到场,带上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基本上就可以了。程序不是很复杂,到房管局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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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产是你父母亲与你的共有房产,先要办理你父亲遗留房产的继承公证手续,若有关继承人愿意放弃对父亲的房产份额的继承权,则你母亲的份额可通过买卖或者赠与方式给你。需要提交的登记材料为: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土地证、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身份证件、买卖协议或者赠与公证书、契税证明、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所需费用:房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买卖、赠与部分按6元/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套、共有权证10元/证、权证配图20元/证、合同印花税为房产价值的万分之五、权证贴花印花税5元/证。

  • 虽然是你父亲的名字,如果此房是他婚姻存续期间与你母亲一同购买则此房应该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我想你应该属于这种情况,所以你父亲去世后房子一半归你母亲,另一半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母亲、你、你兄弟姐妹、你爷爷奶奶),以上所有人都要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不便宜需要几百块,办好公证后即可去房管中心办理新证。我老公妈妈去世后老公爸爸要把房子卖掉,要买房必须其他所有人都放弃才能办过户手续,所以老公姐姐、老公姥姥和老公三方都要办理放弃继承权公正,老公去办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好像花了300左右,都好几个月了具体多少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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