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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房子只有7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132****1148 | 2018-09-05 22: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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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5190

    因为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高是7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要想了解房屋70年之后是否还属于自己,就得搞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的区别
    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较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
    所以,我们看到的政府卖地都叫做“土地出让”,其实并不是将这块土地卖给了开发商,而是将这块土地的70年产权卖给了开发商。
    因此,才有了这块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的70年产权。

    我们买到的房子真的有70年吗?
    房屋产权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
    我们买到的房子,看看房产证,其实具体期限都不到70年的。
    这是因为房屋产权是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拿地时间必然是早于买房时间的,因为造房子需要时间的。
    70年产权到期,房子应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
    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物权法》第1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70年产权到期了,土地归国家,上面的房子还是你的。
    为什么花钱买房子,70年后土地要被收回呢?
    《物权法》第四十七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房子是你的,土地是国家的,就是这个道理。

    查看全文↓ 2018-09-05 22:43:07
  • 154****7685

    房产权,一个从上世纪末就开始争论不休的话题,因为今年两会的一则提案再次被推上舆论浪尖。70年以后,房权将如何调整或变更?有偿还是无偿?
    按照现有法规,购买商品后就应当拥有永久产权。消费者购买房产后,对房屋本身实际上也是拥有永久产权的,只是由于国家规定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导致房产实际产权只有70年。但如果赋予房产完整意义上的永久产权,等于授予房产所有人拥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无异于让其实际拥有房产下面的土地产权,而这显然就与我国土地国有的性质相背离,与现有宪法与法律规定相背离。
    尽管如此,70年大限远非“洪水猛兽”。必要的关注与担心之余,还是应保持淡定心态: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问题上,政府可从来不含糊

    查看全文↓ 2018-09-05 22:43:00
  • 136****2210

    区别不在于时间,而在于属性。
    办公厂房属性的土地,使用期限是50年,商业的是40年,这种土地上造的房子,也是能够用来住人的,可以用来注册公司,申请办理其他企业类型的事务。办公属性的不能申请煤气。这种水电煤费用都比住宅的贵,像现在的限电拉闸肯定是这一类的先享受。还有就是物权法规定,使用期限到了之后,不续期,土地将收回国有,其上的建筑和土地一起被回收,或者通过手续办理续期,这个手续肯定要继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现在一块地每亩几十万的就是这个费用)。
    住宅属性土地时间是70年,和其他属性的相比较,水电煤等都是按照居民的标准,更便宜手续简单,但是由于是住宅,不能作为申请企业的场所,不能开店什么(查不查的不管,面上是不合法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到了年限之后,自动续期,不用缴费。
    所以要搞清楚是什么属性的,而不是年限,因为有的土地是买下了之后20年再卖的,那也只有50年的了。

    查看全文↓ 2018-09-05 22: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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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高是7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要想了解房屋70年之后是否还属于自己,就得搞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的区别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较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所以,我们看到的政府卖地都叫做“土地出让”,其实并不是将这块土地卖给了开发商,而是将这块土地的70年产权卖给了开发商。因此,才有了这块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的70年产权。我们买到的房子真的有70年吗?房屋产权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我们买到的房子,看看房产证,其实具体期限都不到70年的。这是因为房屋产权是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拿地时间必然是早于买房时间的,因为造房子需要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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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现在的规定,房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 不是房产, 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 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对地上物做价补偿。房屋的所有权永久属于购房者,这个你不用担心,如果是需要拆迁,会依照当时的市值评估价格来做赔偿的,这个放心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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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产权是指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3、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 因为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高是7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要想了解房屋70年之后是否还属于自己,就得搞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的区别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较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所以,我们看到的政府卖地都叫做“土地出让”,其实并不是将这块土地卖给了开发商,而是将这块土地的70年产权卖给了开发商。因此,才有了这块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的70年产权。我们买到的房子真的有70年吗?房屋产权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我们买到的房子,看看房产证,其实具体期限都不到70年的。这是因为房屋产权是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拿地时间必然是早于买房时间的,因为造房子需要时间的。70年产权到期,房子应该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物权法》第1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70年产权到期了,土地归国家,上面的房子还是你的。为什么花钱买房子,70年后土地要被收回呢?《物权法》第四十七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房子是你的,土地是国家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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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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