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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房需要交物业费吗?谁比较清楚的,越详细越好!介绍下!谢谢!

131****3935 | 2018-09-13 10:12:53

已有3个回答

  • 147****9149

    一、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业主因某种原因未收房或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三、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查看全文↓ 2018-09-13 10:13:34
  • 153****5307

    要收的!~反正家的是物业收了呢,也没进去住!只要是物业通知收房了,就从那天开始计征物业费。收不收,住不住是的事。
    还有一些的物业针对不住的业主,物业费会有优惠,去跟他们聊聊。也许他就会少收一点!~接下来就详细说说为什么要交!~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发商只有取得验收合格备案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交付条件,才可以交房。
    如果房屋已经通过验收交付的,即使业主没入住也不能免除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因为物业公司对小区提供绿化、清洁、安全等服务,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对公共部位等进行约定服务,因此,有权利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相应服务费用。如果业主因为自身原因不办理收房手续,物业费也要在收房时补齐。

    查看全文↓ 2018-09-13 10:13:22
  • 145****5385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查看全文↓ 2018-09-13 1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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