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药承担全部的费用,而卖方什么也不用出。而且还要分全款和贷款和房子的性质,就是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具体的有,贷款,契税必须交,经济适用房的转商的费用,商品房满不满2年和满不满5年的费用也不一样,过户费,但不是很多,还用物业和电视费,水电等也要结清,这个钱是业主交的。还有个人所得税也是你交的。
全部3个回答>二手商铺(门面房)买方需要承担的费用
146****3292 | 2018-09-13 16: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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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497
你只要交: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产权工本费。
查看全文↓ 2018-09-13 16:32:56
个人所得税是卖方交。 -
158****1932
二手房若是正常过户的话,按相关规定则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查看全文↓ 2018-09-13 16:32:51
(1)增值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额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征收有两个条件: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由买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
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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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070
门面房买卖要交的税费没变,各地基本一样~
查看全文↓ 2018-09-13 16:32:37
申请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
1、测绘费2.04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缴纳;
3、契税评估额3%,买方缴纳;
4、所得税20%(差额,【评估价格 — 原税值 — 契税 — 装修费】,卖方缴纳;
5、交易费10/平方,双方缴纳;
6、工本费550元,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缴纳;
7、营业税5.6%(差额),卖方缴纳! -
146****6860
二手门面房出售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查看全文↓ 2018-09-13 16:32:30
(1)卖方需要承担:
1、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根据销售该不动产具体金额的5%征收营业税。
2、营业税附加:根据所缴纳营业税税额,城建税 城市7%、县城5%、乡镇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30%40%50%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5、印花税:0.05%
(2)买方承担:印花税0.05%、契税3%
二手门面过户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1、申请表,门面房的出售是需要申请表的,而且是原件。
2、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证明,如果涉及有共有产权人的话,还需要其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共有的需提供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5、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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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买二手门面房答
手续问题比较简单,只要卖方有房权证、土地证就行了,再查询一下是否做过抵押,能否顺利过户,过户发生的税费较高,约定好过户中发生的税费由谁承担,**好是过户后再付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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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只要交一个契税,中介费是买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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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房契税税费指税收和费用,商铺买卖的税费包括:买家契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通常向买卖双方征收,是一种强制性费用。而税费计算则是根据不同时期这些税费利率的不同,进行的数额统计,得出应缴的金额。 契税 商铺房契税标准:4%,由买方承担(全额) 营业税及附加税 标准: 5.5%,由卖方承担(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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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经营转让,是承租人将所租赁使用的出租人商铺,包括商铺之内的设施与物品,有偿移转给受让人,受让人继续租赁商铺进行经营的民事法律行为。商铺经营转让,是包括租赁权利转让合同、买卖合同在内的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概念包括如下内容:第一,转让行为涉及三方当事人,这三方当事人包括商铺的所有权人即出租人,租赁使用商铺并且对商铺内的设施与物品享有所有权的转让人(在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中,同时为承租人),以及接受商铺转让并与出租人形成新的租赁合同关系的受让人(在与出租人的新的租赁合同中,作为新的承租人)。第二,商铺转让包括两个以上的合同,一个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租赁权利转让合同,包括设施与物品的买卖合同,另一个是出租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新的租赁合同。转让人并非商铺的所有权人,而是商铺的第一承租人。转让人与商铺所有人之间,属于一种租赁合同关系,商铺所有人系商铺的出租人,且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既使是在转让人转让商铺之时仍然合法有效,转让人系在租赁合同期满之前进行转让。第三,经营转让房屋的性质属于能够进行商业经营的商铺,而非一般房屋。所谓商铺,是指能够作为商品销售或者商业服务场所的房屋。第四,转让人享有商铺之内的经营设施和物品的所有权。商铺之内从事商业经营所需的设施与物品,均为转让人所有,作为商铺所有人的出租人并不享有所有权。第五,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是转让合同,而非房屋转租合同或者物品买卖合同。转让人与受让人,是就转让商铺的承租权以及商铺内的设施与物品达成意思一致,受让人接受转让的目的,不仅包括购买商铺之内的经营设施与物品,更重要的是获得承租设施与物品所依附的商铺房屋的权利。第六,转让人的主要义务,一是商铺能够用于从事商业经营,受让人能够取得商业经营资格;二是保证商铺所有人同意与受让人之间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的标的之一,就是商铺的租赁资格。如果商铺所有人不同意与受让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则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的主要目的无法实现,转让合同无法实际履行,则转让人应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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