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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没办房产权变更手续,那房子的使用权是谁?

138****7144 | 2018-09-13 16:32:31

已有3个回答

  • 156****4167

    未变更手续的话是属于产权人的

    查看全文↓ 2018-09-13 16:35:20
  • 131****1183

    未变更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你只对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不享有物权。建议你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避免日后产生一房二卖、抵押、法院查封实现债权不利于你的的纠纷。

    查看全文↓ 2018-09-13 16:33:54
  • 151****7167

    使用权还是属于原业主

    查看全文↓ 2018-09-13 16:33:28

相关问题

  • 假设一套使用权房面积56平方米、建成年代为1988年的使用权房,如果能换成产权。首先是楼龄的折旧,按每年折2%计算,那么该套房屋的折旧=1560元/平方米×56平方米×38%=33196.80元;然后计算工龄折价,工龄折价=工龄×工龄系数,以买方夫妇双方工龄之和计,并以50年为上限,按50年计,工龄系数700-900元/年,按平均800元/年,则工龄折价=50年×800元/年=40000元;**后,计算需要补交的价款=1560元/平方米×56平方米-33196.80元-40000元=14163.20元。即买方要交给房管部门14163.2元,才能变为产权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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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也不好说,还得你深思熟虑自己决定,看一下这几篇文,希望对你有帮助1.买使用权房,消费者吃亏根据房地产交易的规定,成套独用公房要进入市场,必须先办理购房手续,取得产权证后方可上市进行交易。否则不准上市,中介机构不准接此类业务。但尽管市房地局三令五申,市场违规操作仍屡禁不止。市房地局负责人指出,这种违规行为的要害是逃避政府税收,侵犯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该问题目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本市还有相当多的居民未购下自己居住的可售公房,而一些中介公司则利用消费者对房产交易政策的不熟悉和急于求成的心态,通过原实物分房“四联单”违规操作,非法收取佣金;物业公司也唱“双簧”,非法收取所谓“定金”(“进户费”、“出户费”),且不出具发票。另一种情况是,一些开发商见公有住房的租金已高于某些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于是将动迁房、职工住宅、甚至商品房作使用权房卖给消费者。这样,开发商在房屋出售后,每月还可以收取较高的租金。对于市场运行来说,使用权房以略低的价格出售,不利于公平竞争。**终,在使用权房的买卖上,消费者是将**大的受害者。他们以相当于商品房的价格,换来的却是使用权房。这类房屋不仅每月要交租金,不能上市交易、不能抵押、不能赠与、不能继承,如果变成产权房,还得掏腰包再付购房款。2.买产权房还是买使用权房现在很多人买房几乎都买产权房,主要是因为所谓"全产权"、"永久产权"的诱惑,认为拥有产权证,这住房就永远属于自己,并可代代相传了。事实并非这么简单。相对来说,购买使用权房的价格要比产权房便宜,少出几万元钱,居住的实际效果与产权房没什么大的区别。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所有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国家的,这种所有权是不出让的。开发商建房的土地是向国家买的有期限的使用权,**长为70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到时国家就要把土地(当然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无偿收回。所以,买产权房并无永久产权可言,开发商向国家买多少年土地使用权,你所购的产权房的产权就是多少年。有些开发商向国家购买了期限为70年的土地使用权,由于种种原因,三年后再建房,建房再用去两年,建成后又一下子卖不掉,如你到建成后第三年买了房,那你所购买的产权房的产权期限只有62年。如果你买了别人居住过20年的二手产权房,你所拥有的产权期限就不到50年了。问题是售房时,没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老老实实向购房居民说明他们出售的产权房的实际产权是多少年。到年限购房居民仍想拥有房产,必须再向国家交纳若干年限的土地使用金。事实正是这样,如果购房居民未能在产权期限内将房产卖出去,那么就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产权(也就是所有权)和使有权的区别在于: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权能。使用权为所有权的权能之一。拥有一套住房的使用权,只是在要出租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能否出租、转让获取收益,都要受到有关法规、契约、产权所有者的制约。再来剖析一下处分权,这应该是产权拥有者**根本的权能。目前,按有关规定,居民拥有"使用权"也有处分权,尽管他处分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按现行政策,使用权房同样可以上市,与产权房有着同等的转让机会,所区别的仅是一笔土地使用金。所以,在房地产中的产权与使用权两个概念并没有多大差别,因为实际效果一样,只是多了一种"我拥有产权"的心理感受而已。相对来说,购买使用权房的价格要比产权房便宜,少出几万元钱,居住的实际效果与产权房没什么大的区别,何乐而不为呢?3.房屋只有70年使用权 买了房还是相当于租房这个世界上的有些事情,经不起琢磨,如果你和大家保持一样的想法,那么没有人会说你另类,如果你按捺不住的非要去较真,也许你就是众人皆醉我独醒了,那种莫名的感觉实在让人无法平息。 咱就说这个买房使用权70年吧,本来嘛,大家买房子不就图个安居乐业、传承后代么,从祖上传下来就是这样的想法。于是深圳几十万、上百万的房子都有人买,而且房价还像开春放的风筝一个劲的往上蹿,让人可望而不可即。想当初买房的时候,大家还不都是按照发展商给的一纸购房合同,签字交款,然后就是收楼、装修,谁也没琢磨一下,这到底是买房还是租房?一套房子动辄几十万,可是你买到的是什么?是房屋的使用权——70年!而不是大家想当然的产权和土地所有权,这样一来,你买的房子过了70年,就有可能不是你的了,政府有权收回房子,到那个时候,你再算算账:假设一套房子买的时候花了80万,加上装修什么的20万,总共你要付出100万来才能住进去,如果你和你的后代住到了70年以后,房子却没了,再算算账:平均每年相当于花了1.5万元的费用,每个月花了1200元大银,这个和租房子有啥区别啊!深圳的绝大多数人都有租房的经历,当你每个月把白花花的银子交给房东的时候,心里都会想,这要是给自己的房子交月供该多好啊!于是每个人的奋斗目标都是:尽快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彻底告别租房的日子。可是房子真的到手了,你要是仔细算算,70年算不算租期?因为到了那个时候,房子既不是你的,也不再是你的子孙后代的,到头来,不还是花了钱租了别人的房子?越想就会越心疼,装修这么漂亮的房子住起来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再想下去,心疼,除了心疼还是心疼!都说买房子是咱老百姓的头等大事,古代忧国忧民的杜甫老先生早就呼吁过:“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可见从那个时候起,能住上自己的房子就一直是中国老百姓的一个美梦。可是现在,也许只是70年的美梦……不过话说回来,不管是买房子,还算是租房子,都得有个地方住不是,这样一想,还是住自己花钱买的更踏实些,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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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哇塞,太牛X了,谁帮你们办的过户啊。。。两证都不全也行!?沟通下沟通下%7E真的蛮想知道的。。 额。。看了楼下的回答真是让人受益菲浅。。。百度真是个很奇妙的地方啊。。看来这个两证齐全才能过户是地方性政策喽?真是太奇怪了。。。开发商不是有了5证才能卖商品房吗?既然五证都齐全了,怎么可能出现“因土地资料尚不完备,土地使用权登记待办”这种莫名其妙的状况?!更何况已经是二手房了!!还是说土地性质有问题?这房原来的开发商实际上是违建?这个房子是小产权房?参考下小产权房的百度百科看看。。

  • 一般住宅的适用年限是70年,住宅用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减去已使用年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 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 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 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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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购买的房屋使用权期是从开发商拿地那时候计算,比如果了5年后您买的二手房,那使用实现还剩65年。除了两证,没有其他了,但必须在交易前到建委确认是否有债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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