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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一套房子,产证是离异的母亲和她的儿子,儿子在日本,母亲也经常去日本。请问这样的情况在网签时有什么风险?

132****0061 | 2018-09-16 18:04:57

已有3个回答

  • 131****9088

    再婚就得把房子卖掉,这是什么逻辑,看来你也是活得五迷三道的,你可以卖,但得把房子的那部份钱存给女儿,不然将来可以告你,需要你卖房子的婚姻这不有病嘛

    查看全文↓ 2018-09-16 18:05:33
  • 143****6377

     以下是是我整理的法律规定处理离婚的原则,供你参考: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查看全文↓ 2018-09-16 18:05:25
  • 146****9300

    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就,一般房子就按证上的几个人平均分割。
    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可能会认为谁对房子的贡献大就对谁多分一些。(得到房子的要拿出钱来补偿没有得到房子的人)

    查看全文↓ 2018-09-16 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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