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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签了购房合同能否取消交易?

139****3504 | 2018-09-17 21:07:23

已有4个回答

  • 134****1486

    您好,您已签订了合同并拿到购房收据,您需与开发企业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走司法程序来维护您的权益。

    查看全文↓ 2018-09-17 21:08:20
  • 144****8988

    想要改名并不是随意更改,还要走一定的程序。
    情况一:在购房合同已备案的情况下,任何人则无法更改姓名。
    情况二:在已经完成网签并完成备案的情况下,如果一定非要办理更名,是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一起协商,再通过征得开发商同意,并撤销原本签订号的购房合同,重新签署一份新的购房意愿进行新的备案。提示:这里的重新备案是否能成功是关键,因为能否成功需要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改名后的人是否有资格取得购房合同等。

    查看全文↓ 2018-09-17 21:08:09
  • 145****6948

    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等有明确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退回房款: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认定无效:指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房屋预售合同,且在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二、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指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房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开发商恶意违约: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另外,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购房者也有权解除合同。
    四、商品房质量问题:指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购房者应先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应当办理退房手续,返还购房款,并应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另外,如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查看全文↓ 2018-09-17 21:07:57
  • 155****6550

    通常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就要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了。但在实际生活中,不乏因特殊情况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约定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能否申请解除合同呢?其实如果在双方交易过程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有关机构核验后属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申请出卖方赔偿损失。
    2、 开发商将签约房屋再抵押
    根据《解释》第八条内容,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即便还未过户更名,出卖方也不得将房屋再抵押给第三方,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合理得到房产的,购房者可申请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其返还自己已付的房款及利息,一般还可要求出卖方赔偿自己不超过总房款一倍金额的违约金
    3、 出卖方隐瞒房屋已被抵押事实
    如果房屋已经被抵押,出卖方故意隐瞒事实,并与购房者签定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仍然是无效的。根据《解释》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导致交易无效的,购房者可要求出卖方将已付房款全额返还,并且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自己不超过总房款一倍的赔偿。
    4、 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过大
    按照《解释》中第十四条的内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所注明的房屋面积与实际相比缩水超过了3%,且双方没有对此问题约定好解决方法,购房者可申请退房并解除合同,出卖方则应无条件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具体约定,则需按照约定解决。小编建议,关于房屋面积的问题,还是事先约定清楚为好。
    5、 入住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
    如果在前期交房及装修过程中没有发现大的质量问题,入住后才发现有影响正常居住问题的话,还能解除购房合同吗?根据《解释》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如果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查看全文↓ 2018-09-17 21:07:48

相关问题

  • 您好,房屋合同更名需要去开发商那里做合同更名,没有准确规定所收取的费用。其实,有时候就是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想揩点油,多少都是他一张嘴的事儿。你要有认识人,钱都不用花就给改了,因此还需您跟中介公司、开发商协商,国家目前并未有相关收费标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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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标准是不能了 但如果有关系 一切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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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变更的,只是你个事情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相当困难的,首先你要提前还贷,然后撤销抵押手续,然后办理退房手续,**后找开发商重新签合同。可能**后一个环节**难。

    全部8个回答>
  • 1、购房者的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2、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3、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房产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证一份。买受人合同丢失既不影响办证,也不必担心对方更改。4、如果买受人丢失合同想要补办,可以找其他合同复印,或者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即可。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在网上也可以查询。

    全部5个回答>
  • 抵押贷款必须要房产证才能办理,按揭贷款可以凭合同贷款。 任何一家银行都可以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房产证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贷款用途资料等,去银行申请就可以了。房产证不在手边有两个原因: 1。你买的是一手楼,房产证还未办出; 2。房产正在做贷款、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拿不出来。 解答: 1。一手楼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凭抵押合同和你的首期款付款证明,加上你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可以办理按揭,通常会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到你的房产证办出并办好抵押为止; 2。如果是正在贷款,光凭购房合同银行是不会再给你贷款的,需要你结清上家银行的贷款,拿出房产证,再到另一家银行(也可以是原银行)办理贷款,注意抵押贷款是需要有资金用途证明的,买房、装修、买车等都可以。 另,如果你是买了一手楼,房产证未办出你又想再卖的话,由于你房产证没有出来,需要担保公司的担保。即使有担保公司的担保,此类贷款还是很难做,银行通常也不会接受。以上就是拿购房合同可以去银行贷款吗的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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