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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买商铺能用公积金吗?

145****5112 | 2018-09-26 23:14:11

已有5个回答

  • 147****9184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查看全文↓ 2018-09-26 23:15:03
  • 143****3367

    一、买商铺不可以使用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是属于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购买居住性质的住宅用房,不能用于其他用途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查看全文↓ 2018-09-26 23:14:57
  • 143****5564

    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就是跟住房有关.商铺不是住房是投资.买商铺住房公积金不可以提出来使用.只有买房的符合下述条件才能支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销户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户籍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70%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支付自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15%以上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12个月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查看全文↓ 2018-09-26 23:14:50
  • 132****6914

    可以,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9-26 23:14:44
  • 146****9856

    商铺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查看全文↓ 2018-09-26 23: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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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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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目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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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商铺没有对外销售,具体的建议到售楼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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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商铺是不能使用公积金的,公积金的全名是住房公积金。国家的公积金政策施行的是专款专用,只能用来购买、建筑、翻新、大修自助住宅时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挪用租房公积金。另外,商住用途的公寓也是不能用公积金购买的,公积金只能用来购买自住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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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是国家为了补贴住房类问题的,可以用来租房,装修,买住房贷款,类似这种买商铺就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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