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婚姻房产 >详情

谁能告诉我离婚房贷怎么办?

152****4948 | 2018-09-27 09:18:21

已有3个回答

  • 158****8922

    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人等原因变更的,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1,看判决书的,如果判决归男方所有,就持判决书去交易中心减去女方名字,但是要付一半的契税2,银行贷款也是看判决书的,原主贷人是妻子,那么判决书判给妻子的,贷款不变;如判决书判给丈夫的,那么要重新做一次贷款,并减去妻子的名字。通过过户变更房产所有人。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查看全文↓ 2018-09-27 09:19:10
  • 131****4786

    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查看全文↓ 2018-09-27 09:18:52
  • 134****4963

    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

    查看全文↓ 2018-09-27 09:18:42

相关问题

  • 在买房过程中,普通用户**不好掌握的就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问题,因此,首先得了解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基本原则: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其套内建筑面积占该幢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比例确定。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各。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全部3个回答>
  • 第一,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探视,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第二,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三,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全部5个回答>
  • 房贷批不下来**怎么办?一、卖方的原因1、在新房交易当中,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2、如果是二手房交易中,卖方销售的房屋因瑕疵或抵押查封或共有人有异议等卖方因素导致的贷款不批,则购房者有权要回定金与**,并可追究卖方责任。二、购房者的原因1、信用不好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2、无法支付房款如果合同约定的时间已到,买方无法支付房款属于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非买卖合同就该问题约定了免责条款,否则消费者很难获得全额退款。3、违约如果不能退回全款,具体能退多少钱,也同样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违约金少于已经支付的房款,卖方应当在扣除违约金后退还买家已经支付的其余房款。房贷批不下来**怎么办?贷款不批违约的注意事项?贷款不批违约的注意事项?一、如果是银行根本就没有接受贷款申请,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违约责任。二、如果是购房者和银行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银行没有按时放款,则买卖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

    全部3个回答>
  • 房贷办理成功 还能退房吗?首先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明对于逾期交房的规定。比如注明逾期超过约定天数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另外,应明确规定退房条件不限于房贷办理成功,并且因开发商原因退房需由开发商赔偿贷款损失。如果合同有超过逾期一定时间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业主有意愿,开发商应该按此执行。业主的贷款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诉讼开发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向法院起诉并不是很多人的首选,如果逾期交房时间不是很长的话,建议业主还是采取静待方式。如果还是不能完成交房,再采取措施。

    全部5个回答>
  •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况大揭秘: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以上只是婚前按揭买房的部分情况,具体的还有父母出资,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等等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