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房产继承权顺序一般有哪些呢?

141****8563 | 2018-10-05 19:43:25

已有3个回答

  • 136****2480

    现在在我们大家的印象中房屋继承一般都是子女,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去世之后那么子女是享有房屋继承权的,但是如果问题没有解决清楚的话也是会发生一些纠纷的,现在因为继承关系不明确而出现法律纠纷的例子有很多,房产继承权顺序一般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了解这些相关的问题我们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查看全文↓ 2018-10-05 19:43:59
  • 141****7136

    先是直系親屬:子女配偶父母

    查看全文↓ 2018-10-05 19:43:49
  • 143****3646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即开始。办继承手续,也是随时可以办理。继承时先确定被继承人有没有遗嘱,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才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一个也没有,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里还有特殊的代位继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查看全文↓ 2018-10-05 19:43:36

相关问题

  • 公公跟婆婆是夫妻,房子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算的话,公婆一人一半。因婆婆过世,她那一半由丈夫,两个儿子继承,平均分配(1/2)/3=1/6,这样算下来,公公总共拿1/2+1/6=2/3 ,两个儿子各继承1/6。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针对你的情况,你的老公及他的哥哥,你的公公都是第一继承人,平均占有这套房产中遗产的部分的1/3(如果你老公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话),即公公占有2/3(包含他自己所原有的部分),其余两人1/6。

    全部3个回答>
  •  土地承包权目前是否能继承,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虽然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为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土地承包法》也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内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而后中央又连续两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进行了强调和重申,形成了自二轮土地延包后农村土地“新增人口不再分配土地,死亡人口不再收回土地”的所谓“生不补,死不退”的政策。但这些政策并不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虽然土地是以人口化分的,但实际上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进行的承包,以农户为承包单位,承包过程强调公平。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耕种,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因此即使有继承,也是其家庭内部的继承,而与家庭外部的人之间一般是不发生继承关系的。你姥爷的土地根本不仅属于他个人,是属于他的家庭的,是共有财产。  能发生继承的,只能是土地承包收益。应得的承包收益属于其遗产,应当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其实,你不一定非得以继承的方式取得土地承包权,以土地流转的方式从你姥爷的家庭得到承包权是一样的。只要在承包期限内,都是有效的。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现时的婚姻法,您应该是没有份的,但继承是指您的配偶去世咯,您是他的合法妻子,您是可以继承的。

    全部8个回答>
  • 首先,在没有书面遗嘱或其他遗嘱的情况下,口头遗嘱也是有效的,但是必须需要两位见证人。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也就是说你、你老公、你公公都不能作为见证人。口头遗嘱无效的话,那么就是几位继承人平分了。

    全部3个回答>
  • 房产继承权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房产继承权怎样确定法定继承人享有房产继承权,首先根据继承人的顺序,按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第二顺序人继承,子女还包括养子跟有抚养关系的继子,未婚生子。配偶是指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夫妻。是夫妻之前的一种相互称谓,配偶相互之间是可以继承房产的权利。在继承房产的时候,可以通过相互调节的方法,继承的开始、接受、放弃和丧失过程中,继承是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如果父母健在的,把房子给了子女属于赠予,不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