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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建房标准是什么啊?

132****1106 | 2018-10-10 22:38:46

已有4个回答

  • 154****8519

    您和邻居协商后,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具体咨询 当地的 镇土管所。相关法规: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由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查看全文↓ 2018-10-10 22:39:37
  • 148****9290

    农村建房用地标准不是按人均面积计算,而是按户均面积计算。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各地政策有差异,以当地规定为准。

    查看全文↓ 2018-10-10 22:39:30
  • 157****8336

    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以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由此可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民宅基地或租用农民宅基地是违法的,一旦发生产权纠纷,理所当然不受法律保护。 宅基地作为与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指专门用于建造房屋(住宅)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说,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备建房屋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根据我国农民的长期生活习惯,农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厨房、牲畜房、仓库、农机房、厕所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如房前屋后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务实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气池用地等几部分。在我国农村大多数地区,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户的农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农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群众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

    查看全文↓ 2018-10-10 22:39:24
  • 153****8041

    1、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
    这种情况就是翻盖旧房子或是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根据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2、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材料准备方面,除了户籍证明等三项,需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3、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2017年1月27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并要求凡是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4、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
    江西等省份正在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农民自主管理。主要是针对宅基地超面积使用,对超出标准但是已经开始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对确认超占的面积进行有偿使用。
    对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自愿放弃建房资格或是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给予补偿和奖励。

    查看全文↓ 2018-10-10 22:39:19

相关问题

  • 01改变土地性质建房简单来说就是农民将村里的耕地、荒地用作宅基地建房,这样的宅基地房屋如果是该农户在农村唯一的房屋,不会被拆除,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作为该部分土地的使用费。具体收费标准:12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不收费;120到190平方米之间的房屋每平方米收费3元;190到240平方米的房屋每平方米收费6元。02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平均标准农村人建房都希望大门口敞亮,后院开阔,如果你家宅基地使用证上审批的宅基地面积足够大是没问题的,但是事实的情况是大家在建房的时候总会习惯性多占一些地。对于超出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宅基地面积在村里进行集体土地确权时不会纳入确权范围,同时还有根据占用的面积采取收费制度,不缴费将无法对现有的宅基地进行土地确权。以安徽省金寨县为例,对于现在已经建成需要确权的宅基地,其占地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米。如果所占用面积超出120平方米,按照户籍人口来计算(每增加1人可加补20平方米),但是**大宅基地面积总数也不能超过160平方米。在一户一宅前提下,超出面积在20平方米,不收取土地有偿使用费;超出面积在 20到70平方米,每平米每年收3元使用费;超出面积在70到12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年收6元使用费;注:由于地区差异性,北方房屋的标准可能是200平方米,南方房屋标准可能是120平方米;具体的标准根据所在地区具体的房屋特点,土地实际面积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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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同意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 二是村民持规划选址意见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经镇、村、社审核同意并盖章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向复兴国土所提出用地申请,报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 三是村民持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建设手续。 四是经国土、规划部门现场放线后,村民方可动工建设。 五是房屋竣工后,村民应申请国土、规划部门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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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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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本估价:400元~450元/㎡(含简装各地有区别)成本总价:10万元~20万元(3~5居室)对于大部分农村地区居民或者外出务工农民工子弟,在城市房价不断高涨的当今,居住地家乡自建房屋无疑是很好的出路。因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和物价水平有所差别,现提供部分自建房屋成本数据如下,仅供参考:基础建材需求量:钢材12吨左右,水泥50吨,石子90方,砂120方。(以上数据仅供参考,若对房屋装修有更高要求则另议)部分成本量及报价数据:1、桩基工程(如有):70~100元/平方米;­2、钢筋:160~300元/平方米;3、砼:0.3~0.5立方/平方米,合100~165元/平方米;4、砌体工程:60~120元/平方米;5、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60~120元/平方米;­6、屋面工程:15~3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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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盖房补贴,主要针对危房改造,并不是全部的盖房子都有补贴。 住建部**新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4年,中央累计安排1191亿多元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参考资料: 中央下拨民政局的救灾补助费主要用于灾民房屋倒塌重建和房屋受损修缮,市政府下拨的救灾补助费和区政府配套的救灾补助费主要用于本区农村贫困户、困难家庭(农村低保标准的200%,人均4680元以下)(下同)因农作物严重受灾或绝收造成生活困难的临时生活补助,房屋倒塌重建和房屋毁坏修缮,灾民转移补助。   (一)倒房重建和修缮补贴  1、对农村贫困户的倒塌房屋,给予一定的重建补贴,标准一般为5000元/间。  2、对农村贫困户的毁坏房屋,可视实际修缮情况给予一定的修缮补助,标准一般为400—3000元/间。  3、对受损的敬老院和其它社会福利机构,根据受损程度,可给予适当的修缮补助,一般不超过50000元/所。  (二)对受灾农村贫困户生活困难补助  1、对农作物绝收的贫困户可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一般为500元/亩,总额一般不超过2500元/户。  2、对农作物严重受灾的贫困户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根据实际亩数,一般不超过500元/户。  3、对因灾受伤的贫困人员,根据实际医疗自费总费用的40%给予补助。  (三)困难家庭的受灾补助,参照贫困户的补助标准,适当减少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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