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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清楚什么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152****7083 | 2018-10-20 18:28:20

已有3个回答

  • 153****0677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查看全文↓ 2018-10-20 18:29:30
  • 137****0492

    一般子女购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同时家人有重大疾病也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查看全文↓ 2018-10-20 18:29:15
  • 137****5506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0-20 18:29:00

相关问题

  • 这些证件或者证件许可不全,很有可能是 问题楼盘哦~一定要小心。同时,要查询一下认购房子幢号在不在预售的范围之内,对于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签订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使用通过网上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要签所谓的“内部认购(订)协议”,因为这样的协议,如果发生了纠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然后需要弄清楚自己购买的房子是否存在产权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像车库、车位这些容易出现争议的公共设施的产权问题,还有广告的宣传、口头承诺的东西,不能确定是否能兑现的,在签合同的时候要明确表明、约定,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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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身份证号码前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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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身份证号码前6位。3、值得注意的是,离职的时候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记得去单位取出离职证明,而且一定需要企业的公章。建议大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尽量避开人群高峰。否则,等号就会浪费很长时间,比较麻烦。离职后这种方式取公积金,一旦以后要买房子,就会影响公积金的缴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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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四)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境)定居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申请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同时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需加盖银行公章)、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申请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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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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