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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要求房产登记机关撤销房产登记吗?

134****3366 | 2018-10-28 23:55:59

已有3个回答

  • 147****6522

    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产登记制,而不是类似美国的备案制度。
    合法登记的前提是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有充分证据能证明是故意虚构事实来骗取房产权的,根据《房地产登记条例》房产登记部门有权收回该证并在网上注销。

    查看全文↓ 2018-10-28 23:56:46
  • 158****3038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查看全文↓ 2018-10-28 23:56:39
  • 157****4688

    房地产登记,即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国家为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城市房地产权属都必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产权登记是房地产管理的行政手段,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地产权属实施有效的管理。只要证明当时房屋过户不合法,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

    查看全文↓ 2018-10-28 23: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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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抵押一般是不动产,不动产抵押登记就在房产登记机关。动产的抵押登记一般在公证机关。动产质押登记可以是公证机关、工商行政机关。

    全部5个回答>
  • 下列两种情况房产登记机关可以不予受理登记申请:1.申请文件不齐全;2.申请不符合规定;3.房产买卖、抵押、分割、 交换、赠与等房产登记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份核准登记事项:(1)当事人对房地产不拥有合法权利的(2)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欺骗手段获准登记的;(3)登记机关审查有疏忽,核准登记不当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份核准登记事项: (一) 当事人对房地产不拥有合法权利的; (二) 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欺骗 手段获准登记的; (三) 登机关审查有疏忽,核准登记不当的

  • 抵押注销需要资料如下:  1.如果你所购住房只进行了合同备案,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只须到贷款银行填写《注销合同备案按揭信息申请表》(需贷款银行盖章),购房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该表到房管局政务大厅一楼办理合同备案注销即可;  2.如果你所购住房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已经领取《房屋他项权证》,须提交下列材料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1)《房屋他项权证》;  (2)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3)贷款银行介绍信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  (5)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到场)。  其中(1)至(3)项是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出具;(4)至(5)项是产权人出具。若产权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须出具公证委托书,由受托人持身份证到场代为办理(委托书内应注明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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