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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经济适用房购房流程是什么样的

138****6602 | 2018-11-04 23:23:30

已有5个回答

  • 141****3705

    1、卖方即取得入市资格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

    交易管理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2、买卖双方达销售易协议,并去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1)、房屋获得上市批准后,卖方即可通过上网、托熟人、登广告、委托代理等方式找到买主,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销售价格,签订书面合同。

    (2)、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出售的书面决定。

    买方须提交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

    (3)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含对申报的买卖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的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有关税、费、*,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1-04 23:36:03
  • 148****8456

    1.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在出售经济适用房时实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2.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操作程序是:经济适用住房将由政府组织统一公开销售,每一次销售之前,有关部门都会发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如果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就可以带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住房情况证明、年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申购手续。相应职能部门审查后公示。

    3.入围名单确定以后,有关部门将以公开摇号的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和候补入围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均可取得参加摇号。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市住宅发展将对结果进行第三次公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到市住宅发展办理购房证明。申请人按顺序选房。

    查看全文↓ 2018-11-04 23:35:37
  • 147****6029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步骤如下: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查看全文↓ 2018-11-04 23:35:25
  • 138****2367

    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流程
    1、卖方即取得入市资格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交易管理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2、买卖双方达销售易协议,并去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1)、房屋获得上市批准后,卖方即可通过上网、托熟人、登广告、委托代理等方式找到买主,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销售价格,签订书面合同。
    (2)、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出售的书面决定。买方须提交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
    (3)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含对申报的买卖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的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有关税、费、收益,完成立契过户手续。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所需材料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含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
    5、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7、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不足五年出售的,还需提交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表;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买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标的)。

    查看全文↓ 2018-11-04 23:35:05
  • 152****1607

    1、领取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申请表,表格可找开发商领取,也可以自行在网站上下载。

    2、填写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表,申请人须按实填写,家庭收入等信息需审核,然后将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表交与夫妇工作的单位批准盖印,无单位的由户口地点地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

    3、核定申请经济适用房总额,工作单位或街道服务处应按北京文件第七条划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表核定、审批表或考核表上批准盖印,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标准。

    4、北京经济适用房登记备案,前往北京市房地交易中心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置登记和存案手续,记得带上夫妻两边的批准盖印后的审定表、审批表或考核表,加上夫妻两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等候北京经济适用房名单公示,认购名单会在10个工作日之后公示,初审通过者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

    查看全文↓ 2018-11-04 23:34:59

相关问题

  •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人由户主或户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持以下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1、本人身份证;2、家庭户口簿;3、家庭上年收入证明。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年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离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凭上一年银行养老金领取单据证明其收入,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其年收入证明;凡不能提供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的,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比照居民申请城镇**低生活保障待遇中收入核定方法开具证明;4、家庭现住房证明。区房管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初审,经过初审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二)公示区房管局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审核无误的,由申请人填写《襄阳区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并将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在所在单位、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三)审批经公示,对申请人相关情况无异议的,由区房管局在《襄阳区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向申请人开具《襄阳区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

  • 详细流程请@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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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上都很强大,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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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到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房地产大厦十楼,政策咨询、投诉电话:67182872)领取或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签章; 2.持有关资料到中心审核备案;(1.户口簿和身份证;2.家庭收入证明,尚未成家的提供个人收入证明;3.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外地迁郑人员需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 具的相关证明。)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到中心领取“购房通知单”; 4.小区具备预售条件的,看到中心在媒体公示的房源情况后,购房人凭“购房通知单”到小区报名; 5.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 6.开发企业在“购房通知单”上签章; 7.购房人持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备案; 8.购房人到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交房款。

  • 1、社区居委会(村)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村)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或者补全的全部内容。2、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社区居委会(村)及时进行审查并组织本社区居委会(村)居民、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同事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应在申请人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社区居委会(村)签署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移交所属街道办事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