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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所有权怎么办理呢?

153****8315 | 2018-11-05 22:16:42

已有5个回答

  • 155****5578

    我有办法,但是必处理,保证能够给你处理好
    可以将该房子在房管局登记为共有人,或者做个公证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
    可以由双方进行协议约定并办理共有产权。

    查看全文↓ 2018-11-05 22:18:19
  • 136****7752

    一. 在开始办理之前,要提醒大家的是:为了提高办证效率,您需要准备齐全以下资料:

    (一) 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 其他必要材料。

    (二) 坐落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名称发生改变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 其他必要材料。

    (三) 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4. 房屋所有权证;

    5. 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6.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7.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8. 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9.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10. 其他必要材料。

    (四) 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分割、合并的原因证明文件;

    5. 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6.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图;

    7.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8.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直接上到1楼办证大厅,这里是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国土规划分局窗口、地税局契税窗口以及银行窗口。

    2.受理;

    3.审核(根据规定必要时安排现场查看)

    4.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

    5.发证并归档。

    三.办事时限

    1.法定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名称变更登记、坐落变更登记,7个工作日;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20个工作日。

    查看全文↓ 2018-11-05 22:18:11
  • 141****1651

    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申请应为身份证或**等,单位申请应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房屋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还需要提交新测绘的房屋平面图。其中证明房屋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应为户籍管理部门更改姓名的证明材料或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房屋的坐落街道、门牌号码变更的应为街道、门牌号码管理部门(**机关)证明街道、门牌号码发生变更的材料;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应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添建的规划证明材料。
    首先就必须要原产权人到场,而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则必须要有公正委托,才能有合法权利,证件就是房产证,双方身份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是卖家的,买家有土地增值税、契税!

    查看全文↓ 2018-11-05 22:17:58
  • 151****6088

    具体的细节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参考如下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查看全文↓ 2018-11-05 22:17:48
  • 138****0948

    除非是二人是夫妻关系,否则,这种变更登记不成立。不是夫妻的话,这种情况应属于房屋转移登记,俗称房屋买卖,首先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完成税收,当事人及其共有人持身份证到属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程序。具体需要的登记要件,应按照当地房屋登记机构要求出具,各地略有不同。

    查看全文↓ 2018-11-05 22:17:40

相关问题

  • 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申请应为身份证或**等,单位申请应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房屋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还需要提交新测绘的房屋平面图。其中证明房屋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应为户籍管理部门更改姓名的证明材料或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房屋的坐落街道、门牌号码变更的应为街道、门牌号码管理部门(**机关)证明街道、门牌号码发生变更的材料;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应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添建的规划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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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办理过户,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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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材料:1、应当提交爷爷死亡证明材料或者遗嘱2、爸爸关于所有权转移的协议3、自己与爸爸、爷爷的亲属关系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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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对房屋产权归属起到**直观的证明。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是公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支柱。所以房产所有权的变更应谨慎对待。目前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直接体现在房产证名字变更。下面,我们来说说这房产证名字变更。房产证名字变更流程之直接添加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房产证名字变更流程之赠予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以下是赠予的两种情况: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窗口提供)。2.原房地产产权证。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房产证名字变更流程之买卖1.除赠与外,房产证更名也可以以二手房买卖方式进行。2.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对外销售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的,全额征收营业税(2)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的,差额征收营业税(3)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3.看房屋类型是否为住宅,住宅和非住宅税费分别如下:(1)交易手续费:住宅5元/㎡,非住宅11元/㎡。买方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首次购房指所有家庭成员。(2)交易印花税:住宅无,非住宅为总价0.05%。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3)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4.土地收益金:使用类型为划拨的需要收取相应的土地收益金。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5.契税: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别墅类和联体别墅住房除外)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6.个人所得税,分为两种方式:(1)查账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房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2)核定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1%转让个人自用2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7.土地登记费:33元/套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9.测绘费:建筑面积×1.3610.如果请了中介,还需要交中介费:正常交易价格的2%房产证名字变更流程之继承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你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其他法定继承人应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你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若法院判决确认你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你就可凭法院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4.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0.5%(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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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权利人在遗失房屋权属证书后,应当及时申请补发。原房屋所有权人去世、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该房屋所有权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后,登记机关能够予以补发的主要依据,就是登记机关的记载。而此时房屋继承已经开始,按《物权法》的立法精神,房地产继承在继承开始后,登记机关登记前就发生了物权转移,因此,登记簿所记载的权属状态已经与实际权属情况不符。在这种情况下,登记机关已不宜补证,而应由其继承人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在登记时,可由继承人持有效的继承证明文件、并对权属证书遗失问题书面具结保证后,予以受理,原《房屋所有权证》由登记机关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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