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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房产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

131****7776 | 2018-11-06 18:52:10

已有3个回答

  • 134****2533

    要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如果该房产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妻子是继承丈夫拥有的那一半房产;如果该房产属于丈夫个人财产,则妻子要继承的是丈夫全部房产。无论是一半房产还是全部房产,如果要将该房产登记在妻子一人名下,有遗嘱时可直接办理继承公证,没有遗嘱时则需要其他有权继承丈夫房产的法定继承人签认放弃房产继承,丈夫房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办理手续为:带上房产证、户口本、丈夫死亡证明书、继承人身份证明、结婚证,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共同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取得房产继承公证书后,就可以到房产中心申请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并交纳相应税费。

    查看全文↓ 2018-11-06 18:52:45
  • 145****9684

    异地房产继承公证办理方法: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查看全文↓ 2018-11-06 18:52:37
  • 136****5636

    房屋遗产继承公证,不能异地办理,必须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查看全文↓ 2018-11-06 18:52:31

相关问题

  • 一、丁是可以在外地到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二、申请办理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通常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死者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2、财产权利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款证明或者公积金证明等;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4、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这个你可以到你的单位,或者是死者的单位为你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或者是到死者所在地的派出所,调取反映你们之间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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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住房评估价格缴纳2%公证费。直系亲属继承是免除继承过户税费的,只有几百元手续费。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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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首先这个房子涉及到继承关系,老伴去世其一半房产由子女、父母、配偶共同继承所以房主必须回当地办理继承公证要不无权买卖此房。子女可由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邮寄给房主由他(她)代办。你可以在房主办理继承时与他同时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公证的费用:继承 房屋现有价值道2%(可做评估) 买卖 房屋现有价值道0.3% 放弃继承权 每份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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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产公证的程序:1、房产继承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3、收取公证费4、指派承办公证员5、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6、出具公证书二、申请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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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2、关于继承权公证费用:(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 元。3、关于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 5(2)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3)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4)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5)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7)10000以上部分 0.14、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5、契税(1)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2)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3)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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