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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分割问题?谁比较清楚的,可以分享下吗,谢谢!

145****3183 | 2018-11-12 21:11:51

已有5个回答

  • 146****5772

    房产分割的前提条件
    共有分为两种,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房产,作为共有的财产,通常情况下,都不会约定为按份共有,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按照共同共有处理。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而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因此,房产分割的前提条件为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比如,恋爱关系终结,大家庭的主事家长去世等等,均可构成分割的前提。

    查看全文↓ 2018-11-12 21:13:16
  • 137****8150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查看全文↓ 2018-11-12 21:12:57
  • 158****2084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查看全文↓ 2018-11-12 21:12:50
  • 159****8466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查看全文↓ 2018-11-12 21:12:40
  • 132****7971

    首先应该先明确一点,如果产证上写了你的母亲和你的名字,则该房屋实际共有人的份额分别是你25%,你丈夫25%(隐含在你的名字之中),你母亲25%,你父亲25%(隐含在你的母亲名字之中)。
    所以也就是说,如果写了你母亲的名字,你父亲自然就有份了,也注定给以后的房产继承埋下了定时炸弹,因为如果你母亲一旦过世自然会涉及你父亲和其他三个子女的继承问题。我想这应该是你**不愿看到的结局。如果你母亲过世,她的25%份额将由4个子女和父亲均分继承,也就是以后的房产中你和你丈夫55%,你父亲30%,你的兄弟姐妹各5%*3
    所以这也回答了你第二个问题。如果妈妈以后不在了,父亲、其他兄弟姐妹健全的话,这房子可以肯定不是你一个人的了。

    查看全文↓ 2018-11-12 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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