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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怎么转公积金

152****0746 | 2018-11-15 04:09:23

已有5个回答

  • 147****8003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3.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
    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
    5.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并提供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2.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 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1-15 04:10:19
  • 141****2102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您要去建行
    持购房合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等待银行审核大概1周之内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查看全文↓ 2018-11-15 04:10:13
  • 148****8526

    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之前,要先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包括与原来贷款银行之间签订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余额证明或原贷款还款清单,此证明需要原贷款银行盖章方可生效。材料齐备后,即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的申请。

    查看全文↓ 2018-11-15 04:10:04
  • 158****2962

    缴纳一年以上公积金,商贷转公贷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需要你把原来欠银行的商业贷款还清之后,等于是和银行解除了借贷关系,然后再把房产证办下来,用这个房产证抵押给公积金管理处,再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形成借贷关系。
    重新申请贷款。这个过程是不可以直接把商业贷款从银行划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他们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基本上账目不交叉。具体可以去咨询当地公积金具体政策。但把银行剩余贷款先还清这是肯定的。希望鞥帮上你,我曾经办理过。

    查看全文↓ 2018-11-15 04:09:58
  • 138****7722

    可以办理。

    1、单位及个人必须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达一年以上;

    2、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公司需与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3、借款人与购房人必须是同一人;

    4、贷款**高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当房屋合同总价与评估总价不一致时,按低值计算),同时不能超过30万元且不能超过**后一次在银行结清贷款时的还款金额;

    5、**长贷款期限为30年,同时不能超过退休年龄和商业按揭的剩余贷款期限;

    6、所购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

    7、必须持有与购房合同中房屋总价一致的购房发票;

    8、商业按揭结清时间(以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上的日期为准)与贷款登记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

    9、异地调入人员个人公积金在本地缴存不足一年,须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公积金证明。本地缴存时间加异地缴存时间必须为一年以上。

    贷款金额计算公式: 贷款金额=[借款人月缴额 (单位+个人)+配偶月缴额 (单位+个人)]╳0.35╳12╳贷款期限借款人月缴比例(单位+个人)配偶月缴存比例(单位+个人)

    登记需携带资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5、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户口簿原件;

    7、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8、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办理程序:

    ①中心二楼办理登记→②评估公司办理评估→③等待中心电话通知→④正式办理贷款手续→⑤到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办理程序说明:

    ①在中心办理贷款登记手续;

    ②到中心准入的评估公司办理评估手续(如原来已有《评估报告》,可不办理评估);

    ③中心审批通过后,电话通知借款人到中心领取贷款资料,准备办理贷款;

    ④借款人及配偶按中心通知的时间,带齐资料到中心二楼大厅办理正式贷款手续;

    ⑤借款人按贷款银行通知的时间到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领取还款存折及借据 (贷款先全额划至借款人还款存折,并处于冻结状态,在《房屋他项权证》办妥后,由中心通知银行办理解冻手续,借款人方可使用)。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查看全文↓ 2018-11-15 04:09:52

相关问题

  • 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者满足贷款的条件和提供相应的资料。申请条件: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出具由原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申请办理“商转公”的房产,必须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该房产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办理“商转公”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借款人申请“商转公”时其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申请材料: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夫妻离婚等其他原因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离婚证明和人民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且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的归属作出明确说明;房屋所有产权证复印件;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办理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原贷款银行提供的借款人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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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可以查到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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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贷转公积金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⑴符合所在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⑵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⑶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⑷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⑸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⑹其他规定条件。(以所在地区的政策要求为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⑴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⑶ 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未婚或离异需提供相关证明;⑷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⑸ 原借款抵押合同、贷款凭证等相关资料;⑹ 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⑺ 《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⑻ 房屋抵押备案登记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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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按揭转按揭的办理流程如下:1、需要由申请人向申请房贷的银行提出申请,看银行是否支持办理转按揭手续,若是银行同意办理,三方可以签订协议,按照要求将购买人支付的款项先用于偿还房贷。2、房屋购买人和出售人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合同中的每项条款都要仔细核实,合同中要写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需要写明双方的违约责任。3、购买人需要向银行提出新的房贷申请,并且又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供银行审查,银行判断申请人的资格之后,会给出审批意见。4、银行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和房屋的购买人签订贷款合同,同时办理房屋抵押手续。5、原房贷申请人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然后买卖双方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6、银行会向房贷申请人发放房贷,办理好相关手续之后,就可以等待领取新的房产证。

  •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7.必须是取得房产证的现房,如果购买的是一手房期房,只能通过提供其它住房抵押的方式办理。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申请办理及材料提交: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给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待审批: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件复印件);3.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需复印钢印页及相片页),单身则需要民政局(户口所在地)提供的无婚姻证明原件4.申请人户口本(非深户提供需要复印户主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5.原贷款为一手楼的提供《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复印件 ,原贷款为二手楼的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红、黄联(A3),复印件需要缩印成A4纸张大小6.所购住房的房产证(复印件盖原银行个贷业务专用章,红色);7.原贷款还款明细(**后一期时间,需要在来我行首次递交资料签字日期前三天)需要原贷款银行打印,并加盖原贷款银行章8.原贷款剩余还款计划清单(第一期时间,需要在来我行首次递交资料签字日期后三天)需要原贷款银行打印,并加盖原贷款银行章9.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注:部分客户可能存在抵押和借款合同和在一起,请客户注意合同中是否含有抵押条款,如有则不需再提供抵押合同,如没有需单独提交抵押合同)10.如原借款合同在招行以外银行签订,需要原签订银行的收款账户确认函,原签订银行需要盖章并且写明其款项账号、户名、开户行11.原贷款借款借据或支付凭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12.申请人到国土局打印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即《房产查询证明》、物业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要求:①原件②有效期30天以内③产权人所在家庭成员(含小孩)均要打印)13.还款卡号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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