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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房产继承有哪些问题? 我的父母去世了没有遗嘱,房屋怎样继承?

134****5135 | 2018-11-18 11:12:46

已有3个回答

  • 144****5816

    1,因为没有遗嘱 只能法定继承
    2,按《继承法》被继承人的老伴 四个儿子都属于第一继承人 都有继承权
    3,小儿子买房除了资金 可以多份
    4,a,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机遇照顾
    b,对被继承人尽了抚养义务的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C,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5 ,**好协商解决。

    查看全文↓ 2018-11-18 11:13:05
  • 147****1235


    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协议,按法定继承分割死者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查看全文↓ 2018-11-18 11:13:00
  • 142****6779


    被继承人死亡时,如果没有遗嘱,其合法财产扣除债务和相关费用后,由其法定第一顺序人继承。
    你父母去世时,没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你们几个姐妹是第一顺序人可以平均分配父母财产,房屋是你们所有人的共同财产。
    你们可以上法院要求法院把房屋所有权变更为你们几人共有,不然视你们放弃继承权。这样房屋拆迁你们才能得到拆迁补偿

    查看全文↓ 2018-11-18 11:12:56

相关问题

  • 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1、所需材料:(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2、过户所需费用:(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5)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备注:老人去世后子女只能通过继承来对房产进行过户,理论上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好是尽快办理,过户后需要注意五年内出售该房子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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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产权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如果另一方已经去世,那么该房屋产权有一半的产权属于遗产,如果去世前有遗嘱的情况下,这一半房屋产权可以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这一半房屋产权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2、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他们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签署意见,由公证处出具《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3、继承人执《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簿》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继承人的名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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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遗嘱无须他人签字,只要有立遗嘱人的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2、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有房产。3、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有抚养父母双亡的孙子的义务4、投毒属故意杀人未遂,现在还可以立案,但是证据很难调查,可能不会认定有过投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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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要看父母生前有没有立下遗嘱,对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爷爷奶奶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父母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程序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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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未留下遗嘱情况下如果房产要户给其中一个继承人,需要其它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如果其它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利,则剩下的唯一继承人才可获得全部遗产。扩展资料:如果老人生前留有嘱咐,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由指定人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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