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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继承怎么处理?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死亡怎样继承,要交多少税?

132****1804 | 2018-11-18 13:31:15

已有3个回答

  • 153****5175

    共有住房,就是两人一人一半,一方死亡,需要办理继承一半产权。

    需要在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这一半。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再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继承费用,评估费千分之六,一半住房评估价的百分之二为公证费,还有过户手续费几百元。继承后卖掉,需要缴纳契税依据面积九十平以下百分之一,买家二套买人契税就是百分之三,印花税万分之五,满五年持有的住房免除营业税,还有缴纳手续费几百元,以及继承部分价格,减去办理继承时候花费,这个差额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

    1.以继承方式过户公证费、登记费。几百元可以搞定

    2.赠与方式过户

    契税3%,印花税

    3.买卖方式过户

    契税1%(二套3%);营业税5.6%(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个税可按核实征收(收差额的20%)或核定征收(全额的1%),一般是按核定征收。

    注意:直系亲属之间的过户,目前在目前没有遗产税的情况下,继承是费用**低的。以继承方式过户,存在一个麻烦,如果房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需要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将房产留给某一个人,那就要按法律界定有多少个继承人。

    如果继承人很多,又想将房产过户到其中一个人名下,就需要其它拥有继承权的人必须公证承诺放弃遗产继承权,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就无法过户。所以,房产所有人生前**好先留下遗嘱安排好该房产由某一个人继承,并做公证。

    但继承必须在房产所有人去世后才能实行,若担心将来开征遗产税,父母想提前将房产转给子女,**好以买卖方式过户,而不要用赠予方式,否则将来子女出售此房产时会被征收高额的个税,得不偿失。



    扩展资料:

    房产继承税费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活动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如: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征收)、遗产税等(我国目前暂未开征)。

    在“国税函20041036号”的通知中,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而税总同时明确,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

    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

    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报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

    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净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遗产税的免征额及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标准,由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遗产税依照本条例所附的《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征收。

    查看全文↓ 2018-11-18 13:31:42
  • 146****6222


    一、赠予的房产出售时
    (1)营业税:与继承房产相同。
    (2)个人所得税:只能采取核实征收。因赠予的房产取得的成本很低,只有很少过户税费,在卖出时近差额核实征收的基数就非常高,个税 = (评估价 - 转让过程的税费 - 原值0 )*20%。也就是几乎是按全额征收20%的个税。
    出售赠予来的房产
    1.不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核定征收,接近评估值的20%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核定征收,接近评估值的20%
    二、继承的房产在出售时
    (1)营业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不是按继承人取得该房产时间),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不满2年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论是否满2年都要收5.6%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满5年且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卖出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要征收个税。个税的可以采取核实征收,即“(出售房产所得 - 房产原值 - 转让过程中的税费)*20%”,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也可以采取核定征收,即按房产现值(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现在的评估价)收1%的个税(非普通住房收1.5%)。因在现实操作中,通常都不能提供相关资料,无法核实房屋原值,一般都是按核定征收。
    出售继承来的房产
    1.不满5年的:
    (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非唯一的收1%(普通住房)或1.5%(非普通住房)。
    三、三种过户方式的费用:
    1.以继承方式过户
    公证费、登记费。几百元可以搞定
    2.赠与方式过户
    契税3%,印花税
    3.买卖方式过户
    契税1%(二套3%);营业税5.6%(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个税可按核实征收(收差额的20%)或核定征收(全额的1%),一般是按核定征收。
    注意:直系亲属之间的过户,目前在目前没有遗产税的情况下,继承是费用**低的。以继承方式过户,存在一个麻烦,如果房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需要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将房产留给某一个人,那就要按法律界定有多少个继承人。如果继承人很多,又想将房产过户到其中一个人名下,就需要其它拥有继承权的人必须公证承诺放弃遗产继承权,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就无法过户。所以,房产所有人生前**好先留下遗嘱安排好该房产由某一个人继承,并做公证。
    但继承必须在房产所有人去世后才能实行,若担心将来开征遗产税,父母想提前将房产转给子女,**好以买卖方式过户,而不要用赠予方式,否则将来子女出售此房产时会被征收高额的个税,得不偿失。

    查看全文↓ 2018-11-18 13:31:32
  • 157****3799


    夫妻一方突然死亡,产权证是过世一方的名字,其配偶不能自然取得该房屋的产权。首先,要看该产权房是否属于。若该产权房属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其次,要看被继承人是否有、,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则按相关内容进行继承。若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的,则按法定继承。 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的相关规定。

    查看全文↓ 2018-11-18 13:31:27

相关问题

  • 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继承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可以平均分配。因此,已故的一方也同时拥有对房屋一半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现存的配偶和已故一方的父母、子女在内的亲属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遗产。在这其中,现存的配偶有权利分得四分之一的房产,余下的房产则可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但是,同样由于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的具体归属权需要进行协商,确定具体归属,其他同意放弃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房屋折价款得到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各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协议,协同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书,按照规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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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自然人死亡并留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因此,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时,那么只需要现存配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包括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在内的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过户手续即可。2、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情况下。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所有人之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任意一方均有权力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的财产,当然也就包括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因此,当发生此类情况时,由于房屋作为不动产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属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期望得到全部房产并办理过户的继承人或者是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遗赠人进行协商处理确定房屋的具体归属。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双方各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和已故一方的遗嘱以及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3、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继承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可以平均分配。因此,已故的一方也同时拥有对房屋一半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现存的配偶和已故一方的父母、子女在内的亲属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遗产。在这其中,现存的配偶有权利分得四分之一的房产,余下的房产则可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但是,同样由于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的具体归属权需要进行协商,确定具体归属,其他同意放弃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房屋折价款得到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各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协议,协同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书,按照规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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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另外一半份额属于遗产,可以有其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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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卖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他人,买受人为善意的,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为夫妻一方,转让房屋行为符合受让人有理由相信夫或妻一方有处分权的,另一方不得以其不同意为由对抗受让人。此种情形多发生在,存在多个共有人或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登记在一人或夫、妻一人名下,受让人在购买时,已尽到适当审查义务的,已核实房产证登记名称与出卖人名称相符的,不应或不能发现房屋存在共有事实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保护受让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 夫妻一方突然死亡,产权证是过世一方的名字,其配偶不能自然取得该房屋的产权。首先,要看该产权房是否属于。若该产权房属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其次,要看被继承人是否有、,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则按相关内容进行继承。若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的,则按法定继承。 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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