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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可以申请宅基地吗,需要什么手续

135****1134 | 2018-11-30 04:06:36

已有5个回答

  • 137****7566

    可以向当地村委提出申请,同意后到国土局去办理宅基地登记手续。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农民建房用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规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来当地的;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丧失宅基地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但因两户的宅基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调剂,经过批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严禁利用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炒房地产的行为。对将现有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除了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外,还应按其经营场所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从经营之日起,核收土地使用费。
    对于户口已经“农转非”的人员,应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另外,城镇职工要求自费建房应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经地政部门批准后统一征地、建房,不准私自到农村买地、租地建房。

    查看全文↓ 2018-11-30 04:07:33
  • 132****6482

    农村自建房的**新申请手续是很多农村村民都很关注的问题。那么,农村自建房的**新申请手续有哪些?在农村,自建房屋有哪些申请流程?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哪些?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查看全文↓ 2018-11-30 04:07:26
  • 154****2630

    办理宅基地证是有标准化程序的,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去进行: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查看全文↓ 2018-11-30 04:07:18
  • 155****9775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查看全文↓ 2018-11-30 04:07:11
  • 156****9977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宅基地的,应向其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没有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后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驻乡(镇)工作人员在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要到实地进行踏勘,认真审查申请用地范围、面积、类型等用地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宅基地: 

    1、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2、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按5人计算。  

    3、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4、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

    查看全文↓ 2018-11-30 04:07:05

相关问题

  • 如果买卖双方相安无事,且不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买受人还是可以继续居住的,法院是会支持的,因此,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纠纷,应认定为无效。在实际操作中,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如果农村出卖人以此为由要求返宅基地房屋的话,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但是也会相应要求原所有人返还对应的款项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全部3个回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据法律规定我们看出:对农村宅基地具有使用权的只有农村村民,因为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不享有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即使他购买了农村居民的房屋,他只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却不能具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全部3个回答>
  • 物权法草案曾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在审议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国务院明确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因此,目前的草案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建造的住房转让给本集体内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农户;住房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 户口的问题随着政策改变待遇也有所不同,未来在政策到底是怎样,会不会改变也不能肯定。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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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的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只分配给当地的农村居民,城市户口居民是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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