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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意义主要是什么?

141****3870 | 2018-12-03 01: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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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1675

    以房养老是利用老年住户生存余命和住房寿命周期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即将老年人的“死房子”变成了“活钱”,满足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两大养老需求。
    然而,在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占据着主流,给子女遗赠房产的传统也根深蒂固。以房养老若要实行,需面对这一文化传统上的挑战。一方面,对于那些退休待遇十分优厚的城市人口(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依靠不菲的退休金便足以养老,根本就没有“以房养老”的必要;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如租住在廉租房、公租房中的城市低收入人口来说,虽然他们确实有养老之忧,但是又根本没有条件和资格奢谈“以房养老”。也就是说,有房子的人大多不需要“以房养老”,没房子或者没产权房的人根本没办法“以房养老”,富家水浇不了穷家田,这是“以房养老”**大的局限性所在。

    查看全文↓ 2018-12-03 01:38:15
  • 152****3595

    以房养老意义是什么
    国务院日前对外发布《关于加速展开养老事务的若干要求》,《要求》清晰提出,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办法之一,国家将试点展开老年人住所反向抵押养老财保。“以房养老”自身并无不当,并且值得测验。可是,其进入试点这一音讯依然是引发较大争议,适当一部分原因是这中心仍然存有一些不断定要素。“以房养老” 也被称为“住所反向抵押借款”亦或“倒按揭”。投保人将房产产权作抵押,按月从财保公司收取现金直到身故,适当于财保公司经过火期付款(按月付出)的办法,收买投保人的房产产权,相似于把住所抵押借款反过来做,因而也称作“反向住所抵押借款”。
    那么,“以房养老”为什么越来越被重视了,它有什么实践意义吗?以房养老长处:免掉老年人经济顾忌,加长其时间。据国外数据计算,取得倒按揭房款的老年人正常时间将加长2年左右。防腐倡廉。如官场上盛行的“59岁现象”,就因为官员在退休之时,对未来日常预期不良,为坚持退休后日常水平而贪污受贿。该办法还能够改动老年人消费观念,扩展消费。发动老年人的房产金库,提升其日常质量。增强老年人日常自尊,坚持老年人基本的庄严及尊重。维护弱势集体,利于社会安稳。“以房养老”能够协助中低收入老年人改进自己的日常条件。“以房养老”问题存在什么妨碍呢?法规准则未完善。法规法规没有清晰规则,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广。“以房养老”需求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财保安排等多个部分同有拟定详细的方针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

    查看全文↓ 2018-12-03 01:38:03
  • 157****8740

    有几点想说1、基本条件。老人必须要在城市中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子,能在城市上拥有自己单独的还算有价值的房子,这些人应该经济不会拮据到无法养老的地步吧。
    2、养老对象。**迫切需要国家帮忙养老的是那些没有能力自主养老能力的老人们,但他们往往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条件好一点和儿女一起住或是住的儿女帮忙买的房子。条件**差的就是那些住的破旧的老房子的老人,他们倒是愿意支持这个政策,可这样的房子根本就不值钱,想靠这养老完全是无稽之谈。
    3、传统观念。有的房子是靠几代人一起出钱买的,中国的人又**注重传承,所以老人们会把房子留给儿孙,并不愿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把房子交给那些金融机构。
    4、信任危机,中国的政府、国企贪污腐败问题一直很严重,大有宰相合肥天下瘦的趋势,谁知道把这么重要的资产交给他们究竟靠不靠谱。

    查看全文↓ 2018-12-03 01:37:50

相关问题

  • 首先来聊一聊“以房养老”,这一项保险是在2014年的时候提出的,并在当年的7月份,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座城市进行试点,两年以后,在2016年7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但就目前市场的反馈来看,效果并不怎么样,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也仅仅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然而就在今天(8月10),银保监会发布**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此消息传出,也就是说,“以房养老”要面向全国全面实行了。那么问题来了,试行了4年的“以房养老”都没能被老人们所接受,没能火起来。这一次面向全国推广有什么意义吗?就“以房养老”的核心观点和思路来讲,确实是没有问题,但我认为,这样的政策也只适用于一些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然而这一部分人仅仅只占一小部分罢了。大多数老人家庭和睦美满,为什么要去参加这项保险?自己辛苦了一辈子,也就剩下了一套房子了,自然更愿意将房子留给自己的儿孙。虽然中国自古流传着“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做马牛”这样一句话,但又有几个老人做的到呢?哪一位老人不是为了儿孙们操碎了心!所以说,“以房养老”这一政策,是不被传统观念所接受的,我想这也是试点开展四年,却没什么成效的原因吧。再就是,这一辈的老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对于一些政策也不了解,也懒得去了解。不了解,老人们就弄不清楚为什么参加了这个保险之后,自己“老了”之后,房子就变成保险公司的了,自然也就不愿意去办理这项保险。**后,个人认为,就算“以房养老”政策全面开放,我想也并不会有什么显著的效果,毕竟大多数家庭还是和睦幸福的,没有那么多的孤寡老人去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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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机构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子到养老机构,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养老机构不够完善。好点的养老院收费太高,还要找关系;差的服务又不到位。金融机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推出的**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其中担心房价下行是主要原因。一位保险从业者说,这项工作的“难度在于,对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的难以预测。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来说,倒按揭与正按揭恰恰相反,时间越长风险越大。产权制约我国推行的住宅用地70年年限也是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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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房养老是依据拥有资源,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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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在补充中国传统养老方式的金融创新型产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就是“以房养老保险”,将从目前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所谓“以房养老”保险,是一些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可以将其拥有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但是在身故之前,仍然可以拥有房屋占有权、使用权以及处置权,而该老人也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定时领取养老金,而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还养老保险等相关费用。这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一种养老商业保险模式,且运转良好;但是到了中国,这样的模式却遭遇了“水土不服”。从2014年7月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开始,后续这一试点的范围不断扩大。但是,按照业内的反馈,这一类型的保险,在具体的销售层面并没有如此前预期。目前仅幸福人寿等个别保险公司推出相关产品,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潜在客户的投保热情也并不算高。当然,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并没有动力推出相应的产品无可厚非,毕竟作为市场金融主体,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才能保持经营。应该说,这一结果并没有超出“以房养老”刚刚开始试点之时的市场悲观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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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房养老”保险是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报道称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提速,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不只是百姓所关心的,也是政府和企业所关注的,这是决定百姓生活质量的关键,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常被称为“以房养老”保险,是保险业对解决养老问题的一种探索。报道称以房养老是指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有房产但养老金不足的老年人来说,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提供了一种新的增加养老收入的手段,虽然试点业务量不大,但确实满足了一部分特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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