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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细则有哪些? 央行的“9·30”房贷新政策是什么?

137****4362 | 2018-12-06 06:51:53

已有4个回答

  • 147****6653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具体为:首套房贷**低**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改善性购房家庭,二次购房时可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央行“9·30”新政,被业内解读为“认贷不认房”。据了解,截至10月29日,在一个月时间内,已经有16家上市银行根据“认贷不认房”原则纷纷出台相关的细则,并推动分行层面执行。除此之外,各地城商行也纷纷跟进落实政策。对于以往房贷结清的客户,重新申请按揭贷款,银行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的**比例为30%至40%,利率大多执行基准利率。

    查看全文↓ 2018-12-06 06:52:17
  • 143****1267

    从3月17日到3月22日,6天时间,全国范围内10个城市接连发布收紧楼市的政策。既有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也有廊坊、保定等挤出效应影响下的环京板块,还有句容等存潜在房价上涨压力的二三线城市。因城施策,各城市所采取的调控手段、力度不尽相同。记者通过分类汇总,让你从各地密集繁复的楼市调控政策中看出“端倪”。
    新一轮收紧潮6天10城出手调控楼市
    近三个星期以来,楼市迎来各地的新一轮调控,而3月17日后的近一周时间里,全国楼市进入调控小高潮,10城先后出手“稳房价”。
    17日,北京、广州、郑州相继出台加码的限购限贷的措施,石家庄当晚也宣布加入限购限贷阵营;18日,长沙收紧限购;19日,河北保定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商品房;21日,东莞、廊坊、句容、嘉兴先后出台调控政策;22日晚间,北京地方税务局还发文对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核中的个税缴纳条件做出修改。
    据中原地产22日**新发布的统计数据,自2016年9月30日至今,全国范围内已有超过35个城市出台了110余次楼市收紧举措。



    北上广深认房认贷 二线热点城市会跟进?
    与“9·30”调控浪潮巧合的是,本轮调控依然以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为首,经过本轮调控,“认房认贷”成为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标配举措,仅在贷款结清情况的划分、**低**比例的设定上各地略有差异。北京“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力度超过上海、深圳、广州,限购限贷力度全国居首。
    针对二套房的认定,北京采取“认房又认贷”模式,既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有一套住房,或者在北京无住房但有商贷、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再次在北京购房的均需按二套房政策执行;“一提一降”是指将普通自住房**低**比例提高至60%,非普通自住房提高至80%,同时降低住房贷款期限,将原来**高可达30年的贷款期限降至25年。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北京的调控举措具有“标杆”意义,对于房价管控有压力的热点城市,后续可能会逐渐采取此类做法,快速提升二套购房的门槛。
    与此同时,北京楼市信贷政策持续收紧。链家房地产中介人员22日告诉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多家银行都将首套房利率优惠从九折调整为九五折。
    以首套房商业贷款200万元、基准利率4.9%为例,按照此前贷款30年、房贷利率九折优惠计算,月均还款额为10027.04元;经过多番调控叠加,贷款人**高可贷款25年、利率九五折优惠,月均还款额为11293.34元。对比来看,月供增加了1266.3元。
    就在3月22日晚间,北京地方税务局还发文对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核中的个税缴纳条件做出修改,“从连续5年(含)以上”改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且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此次政策既松又紧”,严跃进分析称,对于一些想通过补缴社保和个税获得购房资格的人来说,政策是利空的,因为无法满足持续性缴纳要求;但对于出现偶尔一次断档期的申请人,则是利好的,依然符合购房条件。

    查看全文↓ 2018-12-06 06:52:12
  • 143****5730


    据报道,今年以来,楼市调控政策严厉度与密集度超过了以往任何一年,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出台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已经接近180次。一系列“史上**严”的调控措施接连出台,密织调控大网。



    报道称,2017年楼市调控再次升级,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到南京、杭州、青岛、厦门等热点二线城市,再到合肥、武汉、郑州、成都、西安等中西部城市,再到环京、环沪、环深等一线城市的都市圈,“调控升级”、“政策加码”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主旋律”。



    业内人士表示,相比2016年“9·30”调控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2017年出台调控政策的城市,则从东部扩展到了中西部,从一二线热点城市扩散到三四线城市,这一轮的调控政策也呈现出新的变化,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政策同步调控,形成“合力效应”。



    数据显示目前一线城市房价经过调控以后,市场预期比较稳定,投资投机性的需求得到有力遏制,在70个大中城市中,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已连续11个月回落;二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连续9个月回落,三四线城市房价趋于稳定。

    查看全文↓ 2018-12-06 06:52:03
  • 155****6933


      “供暖式离婚”

      供暖式离婚成为新的热词,然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据悉,以往供暖季,由于已婚女职工不能和男同事一样报销热费,不少女职工选择和丈夫假离婚以报销热费,“供暖式离婚”应运而生。一起来看一下吧!

      

      

      以往供暖季,由于一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已婚女职工不能和男同事一样报销热费,不少女职工只好选择和丈夫假离婚以报销热费,“供暖式离婚”现象应运而生。随着今年黑龙江省新政策的出台,省直在哈单位热费由“暗补”变“明补”,许多人又开始忙着复婚。

     



      “买房式离婚”

      

      2010年10月,限购令政策实施后,各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异常热闹,在宁波甚至还出现了一对夫妻连续离两次婚的荒唐事。“假离婚”大潮汹涌而来,某区民政局甚至无奈挂上“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的标语。有不少夫妇尝到了“假戏真做”的苦果。

      9·30新政出台后,首套房贷适用范围扩大,因买房而“假离婚”的人数大幅下降,连提供“假离婚证”的都少了一半多。



      “拆迁式离婚”

      



      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多个村近来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口现象,有的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离婚。甚至有“奇葩”的一家:祖孙三代都在同一时段内离婚,其中还包括80多岁的老人拄着拐棍被搀去离婚。

       听说一个户口可在正常基础上多获得30平方米安置房权益,为能多获得30平方米安置房屋,四川省泸州邻玉镇一村民张建与妻子李丽费尽心思假离婚。没想到安置房还没到手,丈夫却另结新欢,并起诉要求妻子给付补偿款10万元。

    查看全文↓ 2018-12-06 06:51:59

相关问题

  • 核心就是:银行现在只认贷,不认房,所以只要没有银行贷款买几套房都不受限制

    全部4个回答>
  • 一、购房者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如果贷款未结清,按照2015年**新政策,将执行二套房政策,**低**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个人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含2年)。二、**新首套房认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3、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全部3个回答>
  • 房贷政策将收紧的“传言”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气球贷”按揭贷款可以在减少每月还款金额的前提下,省下大笔利息,如目前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87%,而“气球贷”仅为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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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对于首套公积金贷款要**几成来说,具体如下: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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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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