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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明年征收房产税是真的吗?

132****1894 | 2018-12-10 18:41:29

已有3个回答

  • 132****6653

    前不是只在上海重庆试点嘛,个人认为不太可能推广到全国的,这个税的问题太多了,政府目的在于抑制房价,但是主流学者都认为其抑制房价的功效应该很校看上海重庆的试点效果如何吧

    查看全文↓ 2018-12-10 18:45:07
  • 154****2255

     是这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年10月01日早就开始执行,其征收对象仅为工商性质的房产。对居民的房产征税 2003年中央第一次提出“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房地产税制改革大幕由此拉开。2011年1月28日起,经国务院同意,上海、重庆率先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虽然试点效果争议不断,但可以看出,房产税改革正在路上,并注定会在今后对楼市调控、百姓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但时至今日,房产税扩大试点的政策一直没有出台,因为很多政策和非政策方面的因素都在博弈,咱老百姓拭目以待吧。

    查看全文↓ 2018-12-10 18:44:18
  • 151****6421

    房地产税到底收还是不收,已经不是问题了。有消息称,房地产税的征收正在排上立法议程,**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
    征收房地产税是世界通例,这可能是该税种立法**具说服力的理由。不过,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表示过,中国的房地产税,是土地国有制下对私人住宅征收的财产税,这在国际上难以找到借鉴先例。他表示,即便将来全面开征,规模也远不及私有制下的房产税规模大。
    上述问题的存在,令房地产税该不该征收、如何征收陡然成疑。在土地国有的条件下,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多年以来严重依赖土地出让金,由此带来的高房价使得房产投机者从中获利,**终则由刚需购房者买单,并催生出大量有损社会经济活力的房奴。
    房地产税法的制定者如果对此不加考虑,盲目地效仿海外国家,轻率地开征大范围、高税率的房地产税,将会给房产拥有者带来高房价之后的第二重经济负担,被公众质疑为“重复征税”—土地出让金虽然不是税收,因此与房地产税形式不同,但两者在实质上有相似之处。
    征收房地产税涉及合理与公平的问题,讨论房地产税征收的实质可能是如何征收,而不是该不该征收,原因在于,至少从长期来看,房地产税取代土地财政是合理的,也是大势所趋。征收房地产税必然包含着增加税源的目的,对这一点不必遮掩,关键在于明确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税的关系不是“并行不悖”,而是渐进替代。此外还应看到,房地产领域的现行税收种类繁多,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这还不包括各类收费。这些税费的关系处理不好,也会妨碍房地产税征收的合理性。
    在增加税源、完善税制的目的之外,房地产税应当承担理顺市场机制的功能。土地财政被房地产税取代以后,投机性需求受到抑制,房价的形成机制将更加合理化,有助于高房价的理性回归。有报告就显示,房产税的提高能够直接带来房价指数的下降,地方政府若能借房地产税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这种效应将更为明显。不过,决定房价的主要是供需关系,而不是房地产税,因此,至少在一线城市,不要指望房地产税的推出能够使房价大幅下降

    查看全文↓ 2018-12-10 18:43:18

相关问题

  • 本来我国也有房产税,不过是对于个人住宅的房产税开征工作已经提上日程了。等待新的《房产税法》出台吧

    全部3个回答>
  •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消息,宁夏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细则》明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此外,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新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全部3个回答>
  • 这个暂时还没有要征收房产税的消息,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也将房地产税法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预计2018年房地产税有望进入立法程序。”需要强调的是,房地产税不会立即开始征收,而必须要通过一系列立法程序。专家指出,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全部4个回答>
  • 不久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的一个简单表态,将已进入“静默期”的房地产税再度带入公众视野。目前房地产税立法的初稿已基本成形,按照财政部之前透露的推进计划,房地产税有望2017年实施。落地后的房地产税会是什么样的呢?届时几家欢喜几家愁呢? 房产税到底如何计算呢? 国家目前规定的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2、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有关房地产税,实际早在2011年就开始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上海试点的情况是在上海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计算,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 比如一个三口之家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那么其一年应该缴纳房地产税4200元左右(上海适用税率暂定为0.6%)。而按新规定,以后购房者每年在支付房地产税时,还需要额外支付新增加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税征收,谁哭了?谁笑了? 1、房价被打压,炒房客哭了。 据相关统计,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土地占有的税费太多,是形成房价过高的直接原因之一。而房产税的到来,从消费环节的前期一次性征税,逐渐转向保有环节的征税。持有成本提高,收益预期降低,或将催生“买房容易养房难”的局面,从而遏制房地产的投资需求。 2、财政收入有了保障,地方政府笑了。 开征房地产税无疑是一项可靠的财政收入,作为财产保有税,它甚至可以不必在意当地房地产业是否过热或过冷。据称,此次改革将房地产税的定价权有条件地交给地方政府。有分析认为,地方政府将能够在一定的区间范围内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税率。这对化解困扰已久的土地财政难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3、调节贫富差距的计划,真正启动了。 房地产税是直接税,比间接税更有利于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房地产税向保有环节(房产税)的征收转变,实际上意味着中国开始征收财产税。财产税的征收,表明中国真正启动了调节贫富差距的远大计划。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一、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经验收使用的,从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对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6)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二、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1、房价、地价分别评定的,房产税以标准房价为计税依据,地产税以标准地价为计税依据。2、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的城市,以标准房地合并价为计税依据。3、标准房地价不易取得的,以标准房地租价为计税依据。4、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租房,可以实际价格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