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政策法规 >详情

哪位能指教一下预售房房产税怎么算?

135****1871 | 2018-12-11 13:33:16

已有3个回答

  • 144****6418

    您好,首先,首套房的房产税如下征收规定:
    一、首套房房产税如何征收怎么计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二、首套房房产税如何征收之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查看全文↓ 2018-12-11 13:34:23
  • 156****1243

    一般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从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这里需要注意一点,房屋原值包括房屋成本、配套成本、改建成本。不包括计提的折旧。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查看全文↓ 2018-12-11 13:34:03
  • 143****3818

    >江苏房产税有两种办法计算:一是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二是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二手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出租房产税计算方法、住房房产税计算方法例子:某企业一幢房产原值6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元?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房产税=600000×(1-30%)×1.2%=5040(元)。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查看全文↓ 2018-12-11 13:33:59

相关问题

  • 直接买卖过户给自己父母,以后交易就方便点。不会在多收税

    全部3个回答>
  • 1. 《通知》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中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2. 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全部4个回答>
  • 可以办贷款 但是很麻烦 你要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才能办贷款 贷款银行是广大银行 如果不明白可以电话咨询 孙先生

    全部10个回答>
  • 企业办的**需要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2、纳税单位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办验收手续而已经使用的,自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其房产价格尚未入帐的,可先按基建计划价格计算征税,等工程验收结算后,再按入帐后的价格进行调整,并办理税款的退补手续。 3、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全部3个回答>
  •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速算扣除系数。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