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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产权的商住两用房是什么意思?

158****5942 | 2019-01-04 15:11:57

已有4个回答

  • 146****3224

    一、商住用房,是指楼盘以商业立项,但以住宅名义对外销售的房屋。因限购政策和价格,大量一线城市的刚需人群选择了购买商业性用房来自住。
    二、但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
    三、如果续期问题“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四、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查看全文↓ 2019-01-04 15:14:34
  • 134****2229

    1、商住两用房的优势:可以注册公司,可居住可办公,不限购,不算首套房,环境好,鼓励年轻人创业,适应城市发展趋势。

    2、商住两用房不能户口落户、没有学区派位,**较高50%、在水电费的计价标准上,商务办公房要高于住宅楼、住宅楼的使用年限是70年,而商务办公房只有50年。

    交易税收不同,如果是14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楼只需交1.5%的契税(2008年11月1日后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调整为1%),但如果是商务办公房就要交3%的契税再加上5%的综合税,交易增值部分还要交20%的增值税、按揭贷款比例、年限。目前住宅按揭贷款高可达8成30年,但对商务办公房一般高只有6成10年。

    3、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商住用房如按公建用途规定,他的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2、相关税费的差异。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1.5%,而商住两用房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

    3、贷款条件的限制。购买商住两用房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查看全文↓ 2019-01-04 15:14:27
  • 157****7596

    1,40年的商住两用房到期后,其土地使用权如无其他的规划,是自动续约的。
    2,产权年限指的是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3,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属于购房者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偿、有期限的出租给购房者的,产权年限到期后,当地政府会根据当时的情况,如果无需拆迁的,是自动续约,购房者需要再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租金就可以的,如果需要拆迁的,是按照当时的市场评估价给与赔偿的!

    查看全文↓ 2019-01-04 15:14:20
  • 131****5017

    首先声明我不是专家,仅仅谈谈自己的看法。
    房地产的两要素就是房与地,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时具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由全民所有)。
    国家规定:商业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作为建立在土地基础上的房屋,房屋的产权期限不能超过土地使用期限,40年的产权问题应该是商业用地出让10年后方进行开发,此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仅余40年。
    《物权法》的出台,解决的**大问题就是承认私人财产与国家、集体财产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明确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积累财富。
    由于解放后城市土地收归国有,土地的使用多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改革开放后出让制度方逐步完善。目前的土地出让体系是借鉴了港英政府的地租理论,将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大限度地发挥了土地作为基础生产资料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实施土地出让制度时间不长,目前还没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的情况,也就没有先例可以参考。
    不过《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至于详细的法律还未出台,但可以明确的是,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从国家的发展趋势来看,政府越来越重视保障人民的基本居住权,可以预计的是,土地到期后补交的出让金也不会太高,因此我认为你不用担心,该房子完全可以购买。

    查看全文↓ 2019-01-04 15: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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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住用房,是指楼盘以商业立项,但以住宅名义对外销售的房屋。因限购政策和价格,大量一线城市的刚需人群选择了购买商业性用房来自住。二、但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三、如果续期问题“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四、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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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住两用房是指商住两用的房子。对于商务型公寓的名字,此前不少开发商叫成"商住房"。商住两用的房子的土地性质一般是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本市政策层面并没有明确"商住房"这一概念,所谓的"商住房"只不过是开发商改变**初规划用途而造出来的概念,但商务型公寓则是特有的合规项目,规划上未曾发生改变。商住两用房因商用土地年限从30年-50年不等,引发了许多模糊观念,甚至有商住都是小产权的误解。而事实上,在房屋所有权年限方面与住宅并无差别都是永久的,根据[1] 第二十二条和[2] 第一百四十九条相关规定,住宅用地的**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现已明确,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而"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不能自动续期。所以相对于普通住宅,商住两用房的隐性成本其实很高。若有其他规划,需要拆迁,则商业补偿按照1:3赔偿,为住宅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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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商住两用房,既可以居住,又可以注册公司办公,是适应一线城市发展政策和年轻人生活发展的新型居住形式。土地使用年限40年,相比周边70年的普通住宅,小区管理会更严格,绿化环境及配套设施会更完善。2. 优点:商住两用房的优势是:可以注册公司,可居住可办公,不限购,不算首套房,环境好,鼓励年轻人创业,适应城市发展趋势。3. 缺点:目前存在的劣势是:不能户口落户,没有学区派位,**较高50%。物业费相对普通住宅也会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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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50年产权的商住楼不存在任何“风险”,但50年产权不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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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声明我不是专家,仅仅谈谈自己的看法。房地产的两要素就是房与地,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时具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由全民所有)。国家规定:商业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作为建立在土地基础上的房屋,房屋的产权期限不能超过土地使用期限,40年的产权问题应该是商业用地出让10年后方进行开发,此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仅余40年。《物权法》的出台,解决的**大问题就是承认私人财产与国家、集体财产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明确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由于解放后城市土地收归国有,土地的使用多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改革开放后出让制度方逐步完善。目前的土地出让体系是借鉴了港英政府的地租理论,将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大限度地发挥了土地作为基础生产资料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实施土地出让制度时间不长,目前还没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的情况,也就没有先例可以参考。不过《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至于详细的法律还未出台,但可以明确的是,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从国家的发展趋势来看,政府越来越重视保障人民的基本居住权,可以预计的是,土地到期后补交的出让金也不会太高,因此我认为你不用担心,该房子完全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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