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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卖是怎样的? 婚前房产婚后出售后再购房离婚如何分割

153****3958 | 2019-01-05 09:49:56

已有3个回答

  • 152****4303

    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了。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妻子/丈夫签字。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查看全文↓ 2019-01-05 09:50:23
  • 135****1475

    你好,新婚姻法实施后婚姻存续期间,房子的归属与离婚时房产归谁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新婚姻法以及之前的司法解释,对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离婚房产归谁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房离婚该怎么分?下面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房离婚该怎么分?

    1、你用个人的货币和共同的货币去买房子,这个房子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而且这是共同共有关系,所以在离婚时就要分一半给对方,当然你们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办理。

    2、《婚姻法》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作约定归各自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属一方个人的,婚后仍归个人,但所生利息,属夫妻共同所得。

    3、婚姻法规定,领取结婚证后取得住房和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住房财产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住房财产都属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而具体情况是,住房又分为产权和债权两部分,不要弄混淆。

    4、房子产权,住房由于是婚后取得和购买,所以,在没有事先书面特殊约定前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产权夫妻俩一人一半,离异时候女方有权利主张得到一半产权。

    5、房子债权,由于购买住房所使用的购房款,一部分或者全部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所以男方有权利主张对女方的这部分债权。就是说女方想得到一半住房产权,需要支付给男方一半的男方婚前部分出资款。

    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房离婚分割流程是什么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查看全文↓ 2019-01-05 09:50:12
  • 157****9396

    读者求助:林女士与刘先生于2013年5月6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前刘先生有一套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位于天桥区的房产。婚后,为了方便两人上下班,林女士和刘先生决定在市中区附近买套房子,于是刘先生将位于天桥区的房子出售,并将售房款作为购买市中区房子的**款予以支付,剩余的贷款由林女士和刘先生共同偿还。几年之后,林女士和刘先生夫妻感情破裂,刘先生于2016年7月13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林女士离婚,那么,位于天桥区的房产应当如何处理?



    豪才律所覃强律师:

    由于天桥区的房产系刘先生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该房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成立和存续而转变所有权归属;虽然在刘先生和林女士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先生将天桥区房产予以出售,但应当视为其个人财产形式的转变,不能因此将售房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该售房款即便再次购买市中区房产,相应部分仍属于刘先生的个人财产。

    有鉴于此,市中区的房产虽购买于林女士和刘先生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能完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可以将其一分为二,先将属于刘先生个人所有部分析出,剩余部分再作为林女士和刘先生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记者提示:离婚财产分割一直是比较热门的话题,本案涉及到了婚前财产的变更在离婚后的分割问题,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如何处理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案中因天桥区房产本就属于刘先生的婚前财产,虽然刘先生在和林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产出售,但并不会改变该房产在法律上的所属权。

    查看全文↓ 2019-01-05 09:50:06

相关问题

  • 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婚前个人名下的房产应该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变卖之后所获得的房款只是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变化,并不等同于婚姻法十七条中所规定的婚后所得财产,因为根据立法本意,如果婚前财产经过任何处理所得款项都会变视为婚后所得的话,则规定婚前个人财产的意义几乎丧失殆尽,婚前财产将不能再进行任何变动,也不利于社会财产的物尽其用。而至于再以该款项买房的问题,全国立法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但是这浙江省高级人员法院在2016年发布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中规定“夫妻一方以其婚前财产全额出资在婚后购置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的,此为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上的转化,不影响财产性质,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司法意见的一个参考。司法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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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房离婚该怎么分?1、你用个人的货币和共同的货币去买房子,这个房子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而且这是共同共有关系,所以在离婚时就要分一半给对方,当然你们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办理。2、《婚姻法》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作特别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属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后仍归个人所有,但所生利息,属夫妻共同所得。3、婚姻法规定,领取结婚证后取得住房和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住房财产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住房财产都属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而具体情况是,住房又分为产权和债权两部分,不要弄混淆。4、房子产权,住房由于是婚后取得和购买,所以,在没有事先书面特殊约定前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产权夫妻俩一人一半,离异时候女方有权利主张得到一半产权。5、房子债权,由于购买住房所使用的购房款,一部分或者全部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所以男方有权利主张对女方的这部分债权。就是说女方想得到一半住房产权,需要支付给男方一半的男方婚前部分出资款。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具体分割方案:**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房产分割会参考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等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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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购得的房产。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出资所购还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所购的不同情况,这对房产增值后增值部分的分割至关重要。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比如说,一方婚前有一套房子价格为100万元,离婚时因市场因素涨到400万元,其中300万元就属于自然增值,在离婚时无论是自然增值部分还是婚前房产本身,都是属于婚前一方所有,不存在说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可以分给配偶另一方这一说,在法律上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自然增值属于物的所有人,也就是说,该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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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卖婚前房产婚后买房,离婚时房产就需要平均分割了;因为婚后购房都是属共有房产的。。。因为婚后购房是有明文规定的属双方共有房产权。不管购房款是个出资,还是双方出资都属是共有的。并且在婚姻存续期,不管任任一方的资金收入都是属有财产的。如果婚前房产在这卖时双方协商为个人房产,并加上公证,这种就是仍然是属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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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卖婚前房产婚后买房,离婚时房产就需要平均分割了;因为婚后购房都是属共有房产的。。。因为婚后购房是有明文规定的属双方共有房产权。不管购房款是个出资,还是双方出资都属是共有的。并且在婚姻存续期,不管任任一方的资金收入都是属有财产的。如果婚前房产在这卖时双方协商为个人房产,并加上公证,这种就是仍然是属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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