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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能买商铺吗? 公积金可以拿出来买商铺吗

132****8375 | 2019-01-06 20:36:05

已有4个回答

  • 143****8231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1-06 20:36:30
  • 145****2295

    一、买商铺不可以使用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是属于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购买居住性质的住宅用房,不能用于其他用途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查看全文↓ 2019-01-06 20:36:25
  • 155****0570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满足提取需求的前提下,运用结余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受托银行向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低息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1-06 20:36:18
  • 147****7161

    公积金贷款具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在买房贷款前要连续足额缴纳一定的期限。下面,将详细地介绍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低的特点,因此,在买房贷款时,缴纳有公积金的职工,首先考虑的就是采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具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在买房贷款前要连续足额缴纳一定的期限。下面,将详细地介绍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公积金存多久可贷款?有什么要求?

    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些城市则规定不得少于12个月。

    4、在XX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需注意的是,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7、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大不超过65周岁)。

    8、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上述就是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而在实际生活中,公积金异地贷款比较常见。异地贷款,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还要看公积金缴存地和买房所在地是否签署了公积金异地贷款协议。

    查看全文↓ 2019-01-06 20:36:14

相关问题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全部3个回答>
  • 想要提取账户当中的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的这几个条件:1、用来购买自有住房。2、用来偿还商业贷款的本金。3、用来支付房租。4、用来支付自己住房的装修费用。5、个人或者是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用来支付医药费。6、遭遇到突发事件后,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可以提取账户当中的余额。7、已经到了离退休的年龄,或者要到国外进行定居,户口迁出本市,并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可以提取账户当中的余额并且销户。因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有一些是可以全部提取出来的,大多数用于住房目的的提取是一年一次,而且总的提取额不能够超过所使用的总费用,可以先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提交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提取即可。

  • 根据2020年的政策,如果购买的是城市保障类型的住房,那么可以将公积金全部拿出来作为**进行付款,但如果不是保障类住房,那么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是不允许拿公积金做**的,因为公积金只能用来充还贷款,并且冲还的方式有年冲和月冲。虽然公积金不可以作为**款项,如果采用的是其他类型的贷款,并非公积金贷款,那么在付完**款之后,但是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通常情况下,购买新建住房的情况时,那么只需要凭借购房合同或者是购房发票、公积金卡以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进行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如果是购买二手房时,那么就凭借购房合同或者是《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等相关材料,进行公积金提取而提取的地点通常就是公积金服务大厅,或者是在公积金承办的银行网点。另外,如果采用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公积金的余额是不能动的,并且余额也会每月的冲抵贷款。

  • 住房公积金里的钱可以取出来,梅州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本省内的外地买房的。根据《梅州市提取公积金提供材料》在本省范围内直接向开发公司购买自住房的所需材料: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20%以上);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在本省范围内购买二手自住房的所需材料:不动产权证(一年内);契税完税证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扩展资料: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材料》非住房类提取公积金规定:《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三份(一年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发票;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申请人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异地缴存的,需提供缴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并打印个人近期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明细清单。

    全部5个回答>
  • 网上提前预约,在去柜台办理修改密码后就可以取了,但是只能取自己那一部分。

    全部17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