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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按揭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35****7533 | 2019-01-14 22:02:39

已有4个回答

  • 145****8691

    按揭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
    一、购房者选择按揭买房时,需向提供按揭的银行(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银行对购房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贷款行、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此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购房者承担)。三方共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购房贷款抵押(按揭)登记。其中,购房者应提交如下证件:
    1、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此生效的楼宇按揭贷款合同。
    4、抵押申请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5、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根据《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规定,购房者必需履行以下义务:
    1、将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连同契约正本交贷款行执管。
    2、期房交付后,三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直接将三证交贷款行保管(此时开发商的担保责任解除)。
    3、自费为抵押的房产办理保险,保险期不短于按揭期,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总值,并以贷款行为第1受益人,将保险单交贷款行持有。
    4、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买房者不能对房产进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5、每月按时归还本息,逾期则按天数加收罚金。
    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罚金和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后,会同贷款行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收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及保险单。

    查看全文↓ 2019-01-14 22:03:20
  • 141****1755

    1、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不能有涂改。收入证明必须保证是月供的两倍以上,否则影响贷款额度。如果收入不够,可以增加借款人。如果有其他贷款尚未还清,收入证明需达到所有未结清贷款每月还款总额的两倍以上方能获批。
    2、如果是已婚:夫妻双方都要到场,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学历证、收入证明、流水、营业执照副本加公章(国企、事业单位、世界五百强不需要)、银行卡等。
    3、如果是未婚: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收入证明、流水、营业执照副本加公章(国企、事业单位、世界五百强不需要)、银行卡。
    4、如果是二套房:需要提供第1次购房时的产权证、借款合同(结清证明)。
    5、网签合同:目前所有银行已经把网签合同作为必要件审核,所以必须提供网签合同。银行依据房屋评估值与网签合同价孰低的原则进行贷款额度审批。
    6、需要提醒的是:要与银行确认好提前还款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9-01-14 22:03:13
  • 133****1544

    按揭贷款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在签订按揭贷款买房,签订合同时,**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2.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3.按揭贷款买房,签订合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4.按揭贷款买房签合同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

    5.按揭贷款买房,签订合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6.按揭贷款买房签合同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7.按揭贷款买房,签订合同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1-14 22:03:08
  • 157****2106

    (一)按照《合同法》第3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一方必须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免除或者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并且还要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对这些条款进行说
    明。也就是说,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没有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些不平等格式条款,那么这些条款根本就不能算作合同的一部分,也就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

    (二)《合同法》第40条还专门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其他几种情况,该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三)有的银行对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往往会有意识地含糊其辞,使消费者在一头雾水中签字盖章。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那么合同双方当然会对不平等格式条款
    的含义产生分歧,这就存在一个怎么样对这些条款进行解释的问题。所以需要消费者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求银行对这些条款作出明确的解释。

    查看全文↓ 2019-01-14 22:03:00

相关问题

  •  一、买房、签约时应注意:  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问题。  2、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容易被动和受制约。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虽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从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给自己添麻烦。  3、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  4、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  5、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6、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  7、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注意审查出卖人提供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别人的字体,这样太被动。  二、收楼时应注意:  1、根据合同列明的交楼时应提交的相关文件,如: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等进行验收,据此办理入住手续。实在不行则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实。  2、根据合同列明的交楼标准实地进行验收,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注明相应的问题。如果不让您入室查验,则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实。  3、注意相互联系,为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打下基础。  三、发生纠纷时应注意:  1、从签约的开始就要注意留好证据,要尽可能多地收集对方的书面材料。  2、确定正确的诉讼策略,如:先行政诉讼还是先民事诉讼?这是决定官司成败的关键。  3、可能的情况下,发挥集体的力量或请消协或媒体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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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验证开发商的五证,二书应该是交房时候的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必须齐全才能签,尤其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果不全,可能办不了产权证和土地证!2.开发商应该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这个你都要在签商品房合同前提前索取,回去研究!开发商都是应该提供给你的,网上也是都有的!如果签的合同有出入,一定要问清!特别是其中关于面积变化的约定!3.在签订合同前缴纳 房款或**款、代收契税、维修基金、委托公证费,这些都是合理的费用,不要矫情了,老实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多退少补!另外还有合同公证费,则是可以选择,不是强制性的,建议缴纳!4.签订合同时要核实房号、名字、身份证号是否无误!空白处都要划掉!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曾有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的事例。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5.签订合同时,**好合同上甲方处和骑缝处要有开发商的公章,防止开发商偷换合同内容!注意交工标准,尽量把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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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项、关于五证陷阱:我国的的房产管理法中有规定,开发商必须有“五证”才有资格完成交房,如果五证不全的话,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但是有些开发商在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的情况,为了能够挣钱就很有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前几期出来的有效的证件来出售房屋。对策:1、如果是复印件的话要注意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2、有原件的话一定要注意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那么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陷阱:在房产部门同意的购房合同格式中第五条只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形式进行了规定,这样的话有的开发商就会钻空子,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还是不变。而依据合同的约定,开发商也不算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只能白白的吃亏。对策:1、在购房合同的第三条中要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第三项、关于房产证陷阱:在房产部门同意的购房合同格式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的还是约定期限,也就是说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表面上好像有期限限定,但是其日期不明。如果是资质较差的开发商就很有可能会拖延颁证,甚至直接不予办证。对策:建议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确房产证在什么时间之前就会办理下来,如果不能够及时办理会有什么处罚。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陷阱:合同中会对相应的通知义务进行约定(如:交房通知),但是如果说开发商不能如期履行义务,那么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但是在日期上写明约定的日期。还可以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对策: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必须是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到位,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有的买受人可能是以相抵较高的价格买得是位置较好的某号楼,但是交房时该楼号有可能就变成了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对策: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在建设前期的时候会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可以进行在建建筑物进行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那么开发商在破产时,买受人的产权其实是得不到保障的,其产权是属于抵押权人的。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对策: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而言之,购房合同是确保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有利保障,各位一定要慎重仔细的阅读再签订,对于合同中不明白的地方,要咨询楼盘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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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是如今房地产销售的一个主要方式,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防止某些风险。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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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网签购房合同注意点: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五、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六、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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