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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呢?

137****6238 | 2019-01-15 22:49:30

已有3个回答

  • 151****1322

    一、《认购合同》或《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终达到签约。
    《认购合同》或《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者定金。
    二、《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购房合同》也是确定不动产权利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和确定业主人的重要依据。

    查看全文↓ 2019-01-15 22:49:52
  • 157****9003

    认购合同说白了就是开发商没有拿到销售许可证,一般开发商只要拿到销售许可证都会直接签合同,就不会签什么认购合同了。认购合同一般都是开发商打法律的查边球,你可能会得到提前认购的机会,或者你就直接定下了这套房子,刚开始售楼处对你的态度会很好,因为他们需要钱盖楼,一旦销售许可证下俩,一般的开发商都会涨价,然后对你的态度就会一落千丈,那个时候就是你爱买不买,你不买开发商还会高价卖出去。认购合同只说明你有选择这套房屋的权利,而这个房子并不肯定就是你的,但是购房合同就不一样,它说明这套房屋的是由你购买的,备案之后产权所有的一切就都是你的了!

    查看全文↓ 2019-01-15 22:49:46
  • 156****8191

    认购协议:只是预售合同的前奏(属定金类合约),表示你有意向以某些条件购买该房屋,认购金额只需1—5万(根据总价标的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认购协议的升华,除合同条款给为复杂外还需在签订预售合同后支付总房款的20-30%的**款。
    性质是一样的,都具有法律效力。认购只是约定价格与房源,而合同会其他条款进行约定。
    但是认购合同,你签字的时候要看清上面的内容。要不其实很容易上当,有时他会在合同上面标上必须符合他提出的条件才能购买到房屋!如果不符合就只能等!

    查看全文↓ 2019-01-15 22:49:42

相关问题

  • 不一样!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正式法律文本,在合同法上认购书称之为要约诺,按理说此时购房行为已经成立且有效,但是双方约定后来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终的购房法律文本为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效力高于认购书。一般情况下,认购书的内容模糊不具体,但是购房合同的内容要求明确具体,条款清晰具有较强可操作性。总之,**终的购房行为以购房合同内容为准。**后提醒一下,仅仅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不意味着房子确定的买下来了,物权法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必须以过户登记作为**终交付的方式,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过户登记是不能真正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堤防一屋多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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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认购合同》或《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终达到签约。《认购合同》或《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者定金。二、《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购房合同》也是确定不动产权利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和确定业主人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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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品房认购书是什么?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一样吗?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因此,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这个时候,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二、房屋认购书什么情况下等于购房合同?《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因此,如果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含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容,而且开发商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那么,商品房认购书就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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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购协议,只是意向性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也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因此,签订房屋认购协议行为显属违规,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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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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