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有谁清楚房屋合同丢失登报声明怎么写?

133****0833 | 2019-01-17 19:01:36

已有3个回答

  • 146****9969

    首先,办理合同挂失和之间挂失是一样的程序,先到报社申请(有专门受理此类业务的部门例如广告部),缴费,提供声明内容(都是格式化的,合同编号、当事人、签订时间,声明作废等),然后报社安排登报声明作废即可。
    其次,和证件与其他文件不同的是,房产合同一般都是一式2份以上,仪式之后可以到房管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鲜章,可以起到原件一样的作用。

    查看全文↓ 2019-01-17 19:02:07
  • 151****2205

    房产证丢失必须要登报声明
    房产证遗失声明范本一
    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国房屋所有权证,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号:___房权证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号。
    特此声明作废
    房产证遗失声明范本二
    遗失声明
    房屋产权人xxxxxxxx,于2013年xx月xx日将xxxxxxxx小区xxx号房屋产权证丢失,产权证号xxxx xxxx。
    特此声明作废

    查看全文↓ 2019-01-17 19:01:57
  • 144****5055

    能查到房产证丢失声明的登报信息。正常情况下是,谁登报,谁保留那份报纸及登报费用发票。带着这份报纸和发票,前行国土资源局,或者是房产局,补办土地使用证或者是房产证。   登报的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中国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1-17 19:01:49

相关问题

  • 首先,办理合同挂失和之间挂失是一样的程序,先到报社申请(有专门受理此类业务的部门例如广告部),缴费,提供声明内容(都是格式化的,合同编号、当事人、签订时间,声明作废等),然后报社安排登报声明作废即可。其次,和证件与其他文件不同的是,房产合同一般都是一式2份以上,仪式之后可以到房管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鲜章,可以起到原件一样的作用。

    全部3个回答>
  • 商品房的发票一般都是一式几联的,办证的时候房管部门留存,购房人手中也有一联,如果这两联都没有了,可以让开发商出具做帐联,或在其他联的复印件上面加盖公章,应该和原件一样有作用。

    全部3个回答>
  • 合同到期并履行完成则该合同即自行终止的了,但对方要求写遗失声明,可如此写: 合同书遗失声明 兹有本xxx与xxxx于x年x月x日订立xx号《xxxxx合同书》壹式x份,约定终止时间是x年x月x日,现合同条款已全部屐行完毕(包括退回定金结付清楚)。现因本xxx所持该份合同不慎遗失,特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注意:定金收回才能将本声明交给对方)

    全部3个回答>
  •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吗?购房合同丢了可以怎么办呢?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全部3个回答>
  • 首先恭喜您失而复得! 依据现行f法律规定,土地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土地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土地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也就是说,如您找到了土地证就不用申请补发了,因为“补发”权属证书具有否决原土地证书的效力。既然您已失而复得,就不存在任何问题了。 如果您心中仍然忐忑,不妨在同样的报纸上再发一次公告或声明。但我认为这样意义不大。以上意见,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