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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合同一共有几份呢?

157****1575 | 2019-01-22 23:19:11

已有5个回答

  • 132****0112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1、实地看房;
    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2、产权验证;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3、签署合同;
    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4、填写合同;
    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5、缴费义务;
    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6、产权过户;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8、银行放款。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19:53
  • 142****3594

    一般为一式四份。合同一式四份,卖方、买方、银行、国土局各持一份.合同签订30日内到由发展商拿到国土局备案,备案后一次性付款的,付清全款后两份给买房人,贷款的两份给银行。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19:48
  • 143****9535

    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 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在签订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19:41
  • 134****5996

    新版购房合同份数实际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实际各方需要协商决定。一般为,买房一本,卖房一本,银行一本,备案机构(房管局)一本,此外,还会多签2-3份备用!业主手中应该持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每份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19:34
  • 138****1978

    我卖房子的时候也是,去的银行,当时也是很多合同、书面的东西,银行的人说了,你可以看,但是耽误时间就不好了,虽然没直接说,但是意思就是这样,后来没办法,只能是签字按手印了,内容也没看。我是和买房的人一起去的,应该是你和卖房子的人都办一张银行卡,**后你贷款的钱直接打到卖房的账号上,然后你就从那个月开始还款。。应该没问题,我记得银行的人说过,这些合同都是国家规定的,你不签就办不下来贷款,所以至少签了,应该没问题,你放心吧。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19:29

相关问题

  • 一般规定是五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银行贷款用一份,房管部门两份(其中备案用一份、抵押手续一份)。要是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就签是三份,这是天津的规矩(房管局**多给备案五份合同),至于多出的一份干什么,要咨询房管部门,不要听开发商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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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范的做法是,凡在合同上签名盖章的,以及要使用该合同办相关事的(例如个人房贷、合同登记、房产登记、公证处)各方,都应有一份合同原件。作为购房人,理应手里永远保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再则,当下大多数地方是实行网签合同。所以在制作合同时,很容易做足够份数的合同。即便一时疏忽少做了几份,也容易补上——开发商打印合同后双方签字盖章就完了。没有技术难处。另外,有人认为拿到了产权证,购房合同就没用了。这是个短视的想法。眼下用不着不意味着永远用不着。至少在上海卖出房屋时,税务机关要求卖出方提供当初购房时的原合同、契税单、发票(要求提供其中的两样原件)。若你少了两样,怎办?还如,有的单位给个人发购房补贴,也要先查验购房合同原件的。我们的经验做法是,预售合同一式6份(买卖双方、银行、合同预告登记、交契税、产权登记各一),出售合同一式5份。要办公证,还再加一份。出售合同少了预告登记,可以比预售少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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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范的做法是,凡在合同上签名盖章的,以及要使用该合同办相关事的(例如个人房贷、合同登记、房产登记、公证处)各方,都应有一份合同原件。作为购房人,理应手里永远保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再则,当下大多数地方是实行网签合同。所以在制作合同时,很容易做足够份数的合同。即便一时疏忽少做了几份,也容易补上——开发商打印合同后双方签字盖章就完了。没有技术难处。另外,有人认为拿到了产权证,购房合同就没用了。这是个短视的想法。眼下用不着不意味着永远用不着。至少在上海卖出房屋时,税务机关要求卖出方提供当初购房时的原合同、契税单、发票(要求提供其中的两样原件)。若你少了两样,怎办?还如,有的单位给个人发购房补贴,也要先查验购房合同原件的。我们的经验做法是,预售合同一式6份(买卖双方、银行、合同预告登记、交契税、产权登记各一),出售合同一式5份。要办公证,还再加一份。出售合同少了预告登记,可以比预售少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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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般签四份,买家一份,开发商一份,银行一份、房管局一份。贷款买房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1、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才能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但是也有贷款办不下来的时候。所以购房者在和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合同上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没办下来,订金要退还。2、要尽量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标准的合同文本能保证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的利益,大家都不会吃亏。3、合同中要明确**终的交房日期。延期交房是普遍现象,如果合同中规定了交房日期,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给购房者。因此,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4、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正规的开发商一般要具有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工程的开发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具有这些证件的开发商才是正规的开发商,购房者可以着重看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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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 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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