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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价格是怎么定的?是否可以随便定?

138****0942 | 2019-02-18 18:34:10

已有3个回答

  • 136****8496

    买卖房子.首先进行评估.有房屋评估机构.根据目前市场行情.未来的涨跌.坐落地点.房屋结构.面积.朝向.楼层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后基本价格.在去房屋中介进行登记.注册.房主可根据评估后的价格.和房屋中介协商.做出**终出售价格和价格可上下浮动范围.然后上网销售.

    查看全文↓ 2019-02-18 18:34:33
  • 153****5041

    房屋买卖时实际成交价是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在办理过户时由于很多税费都与买卖价格有关,以前大多数人都会在合同上以低于成交价格申报过户来逃税,所以房产和税务部门聘请中介评估机构对每个地段的现存房屋进行评估定价,作为**低交易价格,如果你的实际成交价低于评估价,一般按评估价计税,高则按实计税。这里有三个概念:“实际成交价”只有你们双方自己知道,“评估价”是**低交税价格,“过户价”则是体现在办理手续上的价格。
    银行贷款抵押的价格看该银行怎么定,他可以参照统一评估价,但一般是单独对你的房屋进行评估定价,有单独的评估报告,这就与过户价无关了。

    查看全文↓ 2019-02-18 18:34:28
  • 153****9808

    只要不违反合同法,就合法。

    房屋买卖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卖方转移房屋所有权给买方,买方支付房屋价金。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

    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 80 %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 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查看全文↓ 2019-02-18 18: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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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房子.首先进行评估.有房屋评估机构.根据目前市场行情.未来的涨跌.坐落地点.房屋结构.面积.朝向.楼层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后基本价格.在去房屋中介进行登记.注册.房主可根据评估后的价格.和房屋中介协商.做出**终出售价格和价格可上下浮动范围.然后上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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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肯定可以的,很简单,你的房子你想卖多少钱都行,自己有产权卖多少钱是你的自由。但是房子要过户贷款的肯定要评估的,房管局收税银行收费都是根据评估价来的,跟卖多少钱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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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递减定价法。递减定价是开发商采用的**普遍的一种定价方法。楼层越高,公摊面积越大,得房率越低。开发商直接在高楼层上进行递减,越往上越便宜,顶层自然是**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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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价再度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值得注意的,虽然公众舆论对房价问题极为关切,但整体来说,舆论对房价走势的关注远远超过了房价本身。一致认为,一线城市房价已经脱节“合理区间”,房价与成本比例严重失调,处于一种非均衡水平。这种背离正常轨道房价上涨是不合理的,那么,当前市场里,合理状态下的房价应该是什么样呢?2016年3月15日,两会记者发布会住建部部长陈政高答记者问,媒体抛出的17个问题中有5个与房价有关,集中反映了老百姓舆论中存在的一些担忧。对于全国部分城市房价大幅涨幅,无法给出明确的答案,也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各地方楼市不同,市场主体对于均衡点的理解不同,楼市的信息传递也远非模型假设的没有鸿沟。因此,老百姓舆论普遍呼吁的“合理房价”,逻辑上讲是个伪命题,无法证明房价怎样才是“合理”。那么,判断房价的合理性还有其他途径么?一般区域房价的估算,采用重置成本方法。实际房价可划分为两大部分,建筑成本和非建筑成本。通俗讲,不管新房还是二手房,可假定在此位重新盖,按相应比例扣除差额来参考。新房价格很好理解,包含了建筑、土地、税费、公共服务等各种成本因素。而将全国各地、不同地段、不同状况的房子统一纳入考虑,不考虑各地建筑材料和人工成本的不同。购房房子的建筑成本视作盖房子的真实成本,那么房价中的非建筑成本就成了我们的其他成本。房子是无差异的,但选择居住在哪里,住什么房子有差异,我们要为这种权利付费。如果你碰巧是卖方,这种选择权就有市场价格。而随着社会收入结构的变化,居住选择权的内含价值也在变化,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可以波动很大。从以上角度出发,可以直观地判断 “合理房价”是什么标准?目前看,一线大城市拥有良好的就业、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这些因素也在刺激房价的上涨,可以说为“资源成本”,在房价中的占比非常大,也往往大大超过建筑成本。那么,二三线城市中,这种“资源成本”的价值相对低;而在去库存压力比较大的三四线城市,这种权利甚至一文不值。因此,当前一线城市房价高过甚至大幅高过二三线城市,主要的原因是这些城市房价中蕴含的居住选择权,属于非常稀缺资源。远水难解近渴,至少说明了不同城市的房价差异大,不仅是不理性结果。我们购房时,内心都会做预估,如果房价和内心预估值吻合,那就是当下的“合理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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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价的构成是什么?决定商品房价格因素很多,其中**主要的是土地费用和拆迁安置费用、房屋开发费用、市政公用设施费用以及各种税费和开发商的利润。一般来说,建房成本中土地费用约占20%,拆迁安置费用约占10%~20%,房屋建筑安装费用约占20%~30%,市政设施费用占10%左右,各项税费约占20%。在此基础上,还要加上20%左右的开发商利润,从而构成商品房的售价。一些大城市市中心的高房价还来源于高昂的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同时一些开发商的高额利润也是造成高房价原因之一。总体来说,房价大致可分为四大部分:1、土价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以及相关费用,如郊区的耕地补偿、劳动力安置、城区的拆迁周转费等;2、建筑安装费:如设计、招标、监理、材料施工等。广义地可包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七通一平费),甚至大市政费、四源费、用电权费等也可折算在建安装费里;3、开发商经营费用:包括办公管理费、销售经营费及融资利息等;4、开发商经营利润。二、房地产开发商是如何定价的?1、成本加成法(开发成本加利润分摊到单位建筑面积上确定价格)开发商开发物业当然不能忽略其基本成本,建造之前的成本预算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终销售价格。建造成本含土地使用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建筑材料和人工费以及多种相关税费等,这些均为硬性成本,不太可能避免,开发商一般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以适当的利润来确定房价。2、市场比较法(以周边市场同类型物业作参考,定出一个合适价格)这是市场上使用**多也**符合市场行为规则的定价方法。反过来,也为购房者判断房价高低提供了一种方法。总体市场影响区域市场,通过自身物业的相关指标(如绿化、小区配套、朝向、房型设计等),与周边相关物业指标进行对比,得出双方在物业的优劣比较,再相应定出一个价格。因此,同一区域物业的价格都会在一个相差不多的范围内。区域价格影响着个案的价格,个案的价格差异往往反映了个案空间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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