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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能买卖吗?

153****6350 | 2019-03-06 23:10:51

已有4个回答

  • 138****9704

    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过户,经济适用房交易过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如下: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3-06 23:11:45
  • 153****3535

    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判断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产登记时间是否已满5年,以住房产权界定卡所标注时间为准。“2000年以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因为没有发放产权界定卡,以房产证上的办理时间为准。”他说。 ■不满5年想出售,由政府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时间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如需出售,由政府按原出售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回购住房用于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 ■今年起,新购经适房上市需按商品房市价补差价
    根据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新购经济适用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需按上年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补足差价方可出售。
    ▲▲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根据规定,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市区国有土地的基准地价并非一成不变,一般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住宅用地,目前我市执行的基准地价标准为一级每平方米2400元,二级每平方米1650元,三级每平方米1125元,四级每平方米750元,五级每平方米525元,六级每平方米375元。
    如果您需要了解所住地段的具体土地级别,可以到国土资源局的土地登记中心,或者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国土资源局窗口进行咨询。 ▲▲收益所得视购房时段、面积、楼层而定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部分,收益所得按购房时段对应标准收取;单套面积超过90平方米部分,收益所得按对应标准的双倍收取。 购房时段具体标准有三类:1995年至2000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200元收取;2001年至2007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300元收取;2007年8月以后购房的,收益

    所得按每年公布标准收取。
    鉴于楼层不同,其差额也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浮动。(详见下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售住房楼层为高层建筑(7楼以上),则差额系数按7层楼顶层系数的80%即0.56执行,不再浮动。 ▲▲具体补缴多少,您可以这样算
    工作人员通过实例为我们详细解释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需缴纳的具体费用。 例如,位于涧西区嵩山路附近的某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有一套总建筑面积95平方米,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的房子需要上市交易。其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发卡时间为2005年8月;其土地证上标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平方米。
    首先,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这一规定,假定土地等级为三级,按每平方米1125元收取,则应缴费用为1125元×15×20%=3375元。
    其次,根据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的时间为2005年,90平方米应缴纳的收益所得标准按照每平方米300元执行,超出的5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600元收取;根据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差额系数为1.3。据此,缴纳的收益所得共计(90×300元+5×600元)×1.3=39000元。
    因此,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需缴纳的具体费用为3375元+39000元=42375元。 ▲▲办理上市交易,这些资料缺一不可
    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时,您需要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购房者不需要)、房产证、房屋产权界定卡。
    另外,如果房屋产权界定卡上的姓名并非一人,则需全部到场才能办理。
    据介绍,您可以到位于开元大道市政府西边的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交易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到市住房办窗口填写《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出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
    2.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分别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市财政局窗口缴纳收益所得款;
    3.持以上缴纳费用票据到房管部门窗口办理交易手续,缴纳契税、交易费等费用; 4.交易成功,购房者领取户名更改后的新房产证;
    5.购房者持新房产证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领取更名后的新土地证。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的有效期为30天,逾期重新申请。另外,住房保障部门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产权人若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不再具有购买此类住房资格。

    查看全文↓ 2019-03-06 23:11:39
  • 145****0434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查看全文↓ 2019-03-06 23:11:32
  • 154****7580

    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的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由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均满5年,所以暂时办不出产权证。
      根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但买房5年内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交易只能出售给政府。特殊情况:比如说有的家庭由于突发事件急需用钱,有的因为迁往外地不再需要这套经适房了,那即使不满5年,经适房也是可以交易的,但只能卖给政府。满5年以经济适用住房抵偿债务的,登记机关应当在5年届满后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满5年是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门槛,作为享受政府资源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政府实际上并不鼓励经济适用住房直接上市交易。

    查看全文↓ 2019-03-06 23:11:20

相关问题

  • 满了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计征单价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的届时成都市中心城区享有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中,同一环域范围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下浮10%为基准计算。 

    全部4个回答>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全部5个回答>
  • 房子从法律上分为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区别对待。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政策优惠提供住房保障的,所以一般都以比市场价便宜的价格卖给住户,政府希望给人们提供一个住所,维护社会稳定,所以政府是不支持住户卖此住房的,因为这会影响社会稳定性。商品房是专门用于投资交易用的,所以购买人无法享受到政府及其他补贴优惠措施。如果明白了这2点就知道为什么经济适用房买的时候比商品房便宜,但是卖的时候要交额外的税,经济适用房卖的时候所交的税是用来补偿你购买价和市场价的差价的,因为你买的时候享有政府的补贴,所以比市场价便宜,所以你卖的时候要以交税的名义将政府补贴还给政府,这是阻止住户盲目出售房产的手段,而商品房则不含政府干预因素。

    全部3个回答>
  • 一、凡申请上市出售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所有权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也可以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指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领取上述表格。二、自当事人将上述证件及填好的表格递交到交易管理部门之日起,交易管理部门**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完成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三、经批准上市出售的房屋达成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须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出示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以及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出售的书面决定。买方须提交本人北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四、交易管理部门自收齐买卖双方的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完成审查、评估,并按《北京市城近郊八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计收有关税、费、收益等工作,完成立契过户手续。五、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买方须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属于该栋楼房内第一套房屋首次上市出售的,买方还应提交由原售房单位提供的该栋楼房竣工日期及相关证明文件,应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属于上述同一楼房内的其他各套房屋上市出售时,只须开具《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土地出让金缴纳通知单》。已购公有住房所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只须开具注明了土地转让字样和原出让合同编号的《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土地出让金缴纳通知单》。买方办理上述手续时应按房屋买卖的成交价交付土地出让金,城近郊八区按3%缴纳,远郊十个区县按所在区县制定的标准缴纳。应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自收齐双方的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原售房单位提供的该栋楼房竣工日期及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受理,**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和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工作;不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自收齐双方的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件复印件之日起即为受理,当日完成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工作。 六、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对于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要按财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开具单据并记帐。城近郊八区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缴的土地出让金按月统一上交市房地局计财处,其余区县按区县的规定办理。七、买方办完上述手续后,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已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办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部门收齐上述证件之日起即为受理,**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办完登记、发证手续。权属登记部门可不再进行房屋测绘和现场勘察,但须在房屋所有权证的附记栏中注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和土地使用年限并加盖印章。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目前,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住满5年之后,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办法上市交易,出售给任何人;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二手经济适用房缴费已购经济适用房业主出售房屋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业主出售已经住满5年的房屋,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依据房屋所处区域的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总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另一种情况是业主出售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必须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客户,而对出售方来说,可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其它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消费者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缴费情况对应地也有两种:一种情况是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购买5年之内业主按原始价格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政府对购房人审批的总价大于实际购买房屋的成交总价,则购买该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仍是经济适用房。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但是得等五年以后,五年之内不可买卖目前职工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也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贷款的**长年限为20年。据了解,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贷款担保只能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申请贷款应到所购房屋坐落区的建设银行支行。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时应注意以下八个问题: 一、申请条件符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申请贷款前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自筹资金需要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自筹资金。 三、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为20年。 四、担保方式必须采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保证担保,即由天津市津房置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 五、需要提供的借款人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本市户口簿或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支行凭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单》,并加盖支行业务印章;借款人正楷人名章;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同时使用配偶额度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支行凭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打印并加盖支行业务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单》、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结婚证明文件或与借款人同户籍户口簿、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 七、贷款流程借款人持贷款所需资料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审查;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办理担保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八、贷款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应到所购房屋坐落区的建设银行支行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4.2万元。 3、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且他处无住房。 定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通过政府让利和政策限定,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在适合的范围内,让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买得起房。本市目前推出的5片47.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平均销售价格为2900元——3400元/平方米,今年新建房价格也将控制在这一区间,比周边商品房售价平均低500——1000元/平方米。。 12月28日起,天津市华苑居住区“天华里”、东丽“城市阳光”和瑞景“康馨佳苑”部分经济适用房项目住户开始办理入住手续。这是天津市首批办理入住的经济适用房。其中,“天华里”是今年开盘的7片经济适用房中唯一全盘售空的项目。 记者在已经竣工的“天华里”看到:小区干净整洁,碧草如茵,地面铺筑地砖,住宅楼喷涂蓝色外漆,封闭阳台、外檐窗台采用塑钢门窗,楼宇设有防盗对讲系统。 在“天华里”买到了两室一厅的穆学敏告诉记者,买这里的房子,图的就是地点好,交通便利,3390元/平方米的均价也能接受。 据“天华里”销售人员介绍,从4月15日开盘到9月底,847套经济适用房已经全部售空。与周围楼盘相比,这里的房价每平方米低了500——1000元。再加上“华苑”本身就是一个品牌,房子很快售空并不希奇。(华苑是天津市近年来迅速成熟的居民区,地处天津市区西南角。小区以户型设计合理、环境良好、人文素质高、交通便利、生活设施齐备在天津房地产市场中颇具吸引力。) 记者在已经竣工的“天华里”现场看到:小区干净整洁,碧草如茵。小区内的休闲凉亭可供居民休憩。 除了“天华里”,位于河东区中山门的“和静家园”也备受青睐。这是今年开盘的经济适用房中距离市中心**近的一个项目。该楼盘由8栋高层组成,共有近1200套经济适用房。其中的3栋楼自12月8日开盘以来,截止到27日已售出230套。 记者在销售现场看到,居民购房**关心的是居住区的地理位置、小区及周边的配套设施、房屋的价格以及朝向、房型等因素。“和静家园”座落在东兴立交桥旁,交通四通八达,步行至轻轨中山门站也只有20分钟的路程。另外,附近的市第三医院、市重点**四十五中等卫生、教育资源也为该楼盘提升了整体价值。因此,许多购房者都对这里的位置比较满意。 据“和静家园”销售人员介绍,考虑到中低收入者的承受能力,按照相关规定,该楼盘的**高价格控制在3882元/平方米以内。同时,购买经济适用房还可选择幅度不超过70%的贷款,许多消费者考虑到未来装修以及生活中的不确定因素,或多或少都选择了贷款购房。 记者了解到,距离“和静家园”只有几百米的酒店式公寓“第六大道”(非经济适用房)目前也正在开盘销售。该项目也是以中小户型为主的高层结构,但是它的平均售价为6400元/平方米。 业内人士指出,经济适用房就是带有福利性质的商品房。“经济性”指住房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指在住房的设计及建设上强调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标准。 盘点经济适用房:交通便利·配套齐全 据天津市国土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济适用房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解决拆迁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安置问题而兴建的住房,是政府扶持的社会保障住房。天津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主要在城市主干道路附近,交通四通八达,配套设施齐全。到目前为止,天津市共有7片共7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开盘销售。这些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的平均价格在2900至3400元左右,比周边商品房每平方米低500至1000元。 为让更多拆迁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优惠住房,天津2005年又开工建设16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共19000余套。这些经济适用房项目分别坐落在河北区、河东区、红桥区。 建设经济适用房:低造价·高水平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利润不超过3%。 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个“巧合”:本市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承建单位大部分都是国有企业。对此,天津市瑞景居住区“秋瑞家园”开发承建项目部经理李智宗说,3%的微利对于开发商而言,可以说基本没有利润。因为根据要求,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与商品房基本相同。其主体结构、配套设施等全都按照商品房来建造。受建材价格等因素影响,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有可能不赢利。这可谓低造价、高水平。因此,大部分民营企业不愿承建经济适用房。 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部门获悉,本市的经济适用房,是严格按照“四带”条件招标建设的。即开发商招标建设时就必须“带”制定好的规划条件和户型标准、开工竣工和入住时间、销售对象、销售平均价格和**高价格。 销售经济适用房:严格管理·杜绝骗购 据天津市国土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给符合条件的拆迁居民,天津市国土房管部门对售房者和购房者从严把关,杜绝骗购。 销售过程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资格审核关。各区房管局严格按照受理条件,开具《购房证明》,并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抽查与核对;二是开发单位严把销售关。销售单位负责查验购房证明,购买人与购房证明上标注的姓名不一致的,销售单位拒绝向其出售;姓名一致的,签订合同后要收回购房证明留存备查。主管部门定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罚;三是严把产权办证关。购房者在办理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与网上销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方能办理。 与此同时,对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或采取其他手段骗购经济适用房的,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将会同市建委、市物价局等部门追回已购经济适用房,或者要求购买人按市场价格补足房款,并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对拒不腾房或不补交房款的,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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