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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安置房有什么风险呢?要注意什么呢?

142****9702 | 2019-03-07 22:47:40

已有3个回答

  • 157****7174

    相较于一般房屋买卖,安置房的买卖存在着更大的风险,包括房产证延迟取得等。本文将针对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风险作简要分析。

    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行为;但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

    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在一起案件当中,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

    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查看全文↓ 2019-03-07 22:48:18
  • 154****4669

    您描述的情况其中的变数较多,存在法律风险。
    签订购房协议的基本作用在于你们之间的债务关系(你给了对方购房款),但无法确保你们之间的购房行为是否有效,对方一旦反悔,您的房产证不一定能够顺利拿到或者拿不到。
    建议:
    1、到房管局咨询这种情况能否过户,能够过户才能购买;
    2、如果可以过户,应采取分期付款,先付大部分款,余款过户之后一次性付清。这样双方比较放心,也是公平合理的。毕竟过户之前买房人承担风险,没有付清房款,在过户之前对买方有一定的约束。
    3、签订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一旦房屋无法如期过户或者一方反悔,可以有所约束。

    查看全文↓ 2019-03-07 22:48:11
  • 136****9496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有这类房屋的朋友,大概会问,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买志安置房有什么风险吗?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安置房可以买卖以及有什么风险的知识,希望大家能正确处理自己的安置房。
    一、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对象包括城镇居民被拆迁用户和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就是政府或企业对拆迁对象的一种补偿形式。
    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而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二、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政策因素。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实际上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
    三、安置房过户程序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
    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后的1成。
    3、办理手续前要备好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上面讲了一些关于安置房可以买卖吗的相关知识,这对于有安置房的朋友来说,有一定参考作用。如果大家有安置房需要处置时,大家一定要慎重处理,不要因此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查看全文↓ 2019-03-07 22:48:05

相关问题

  • 可以的,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一栏就是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共有人一栏人数不限。房产证上落几个人的名字和贷款没有关系。

    全部5个回答>
  • 上述两个读者的问题都涉及到了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因为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存在很大的不同。  按其土地使用权性质的不同,拆迁安置房可以分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和城市拆迁安置房。一般来说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能随便买卖。《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办法》第15条也明确规定了:拆迁住宅房,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等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货币安置方式。统一安置房、统一复建房建设应依法向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而在城市中的拆迁安置房,根据政策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所以,在进行拆迁安置房交易时,首先要明确拆迁安置房的性质。  其次,拆迁安置房在交易时一般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交易?本律师认为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拆迁安置房的出卖人,完全可以通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相关材料证明自己对拆迁安置房的权属,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综上,部分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交易的,但在交易中存在较大风险。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办理过户手续时间也没有保障。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产权证如何办理过户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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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安居房建造成本低,故建材好不到哪儿去2、交易价格并不低3、房产证肯定是有的,只不过有的暂时还未办理;土地证就不太清楚了,有的可能是集体土地4、政府还未有对安居房交易的政策(安居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即使经济适用房五年后交易也得补一部分市场差价,个人认为不划算)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买啊,不过要等产证满三年后才能交易过户,时间托的比较长,自然风险就大

    全部8个回答>
  • 只要合约上标明了每年会返还6个点作为回报,如果不相信合同,你可以考量下开发商的资质,看看可信不,一般返还6个点是很正常的,不过对于这些返还一般商铺比较多,其实这说白了就是一种销售手段,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要他愿意跟你续签,当然可以,如果不愿意,当然不行啦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