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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定金可以退吗?付定金时要注意什么?

141****1970 | 2019-03-20 23:22:37

已有5个回答

  • 148****1027

    你要确定你交的是“订金”不是“定金”,订金是客户对一套房子的意向房源,如果不想要开发商是要全额退款的,但是定金是表明客户已经选定该房源,如果不想要了,定金开发商有权没收,房子另售的,就你的描述很像是定金的意思,但是有两点你可以确定下:

    1,开发商现在有么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还没有,不管是定金还是订金你都是有理由退钱的;而且开发商必须要退给你,

    2,这个不愉快的起因是售楼处么有给你说明调房真实的原因,所以你是可以抓住这一点,据理力争要求退款的。

    查看全文↓ 2019-03-20 23:23:45
  • 146****1350

    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购房者在“落定”时,要注意《认购书》中约定的缴付款项的性质是什么,如《认购书》中订明所缴款项性质是“定金”,就要审慎考虑购房的意向是否明确,否则一旦变更购房意图的,则定金就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如《认购书》中约定所缴款项性质是“订金”,并未约定更改购房意向时“订金”不予退还的,则该“订金”的性质是预付款,如购房者与开发商解除《认购书》时,预付款应由开发商退还。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复杂很多。

    查看全文↓ 2019-03-20 23:23:40
  • 142****0644

    首先,在你交钱之前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销售方就该及时的告知你,这是属于客户的权利的(知悉权),但是开发商没有给你一个很确定的回答,模棱两可的回答本就是不对的,这是出于销售的本能,以成交为先。
    其次,定金和订金是两个不同概念的定义,订金是交的诚意金,不合适可以退的,一般销售受这个钱的目的是为了留住意向准客户,定金是客户选定房子交的定房金,只要开发商的手续齐全,这个开发商有权没收,房子另收。你交的是第二种,所以你要求法律程序走的话会被动,毕竟你已经交钱按手印了,虽说开发商在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这个问题上给的是模糊的概念。
    一般的开发商只要是资金周转的开,房子卖得好,不会在乎这一万定金的,要的是口碑,但是也不排除为了维持选房秩序,有些开发商会坚持没收定金,你可以找他们的销售经理申请退房,当然了,要先礼后兵,先客气的说,能解决问题**好,但是如果他们坚持不退,你只有拿他们没有给你说明公积金贷款这件事说事,现在也只能这样做了。

    查看全文↓ 2019-03-20 23:23:26
  • 143****2852

    买房交定金,不买房属单方面违约,定金不退还。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买房时签的协议如果写明交的预付款为“定金”,开发商有权利拒绝退还。

    查看全文↓ 2019-03-20 23:23:18
  • 148****0994

    买房子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一、不能返回下列情况:由于购房合同的原因不能妥善履行,定金不予退还。

    二、可以返回以下条件:

    1、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没有资格的商品房销售,导致购买合同不能达到。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出售房屋转售给他人。

    3、因为合同条款不同意的情况。如卖方对房屋信息表示模糊,本合同的主要规定不能确定,或者卖方认购书,如房屋面积、价格等。

    4、卖方和买方没有过错,但商品房销售合同仍没有订立。如果因第三个原因或自然灾害,导致商品房项目未能按原协议建立或未能按原协议。

    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

    1、定金不能超过房价的20%。

    2、如果你购买的是期房,开发商应该向你出示预售许可证,如果你购买的是现房,那开发商应该向你出示大产证,住宅使用证及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3、你的房款是直接支付给开发商的,如果你觉得想留下痕迹为以后有纠纷做铺垫的,就向开发商要银行账户,直接划入开发商账户,自己留好存根,在备注里注明是谁购买哪套房子的房款。

    4、按现在政策,只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人(包括军官证),才要公证,例如持护照、回乡证、大陆来往证的。

    5、房款一般都在交房前付清给开发商的,开发商一般也只有收到全部购房款及具备相应手续才会把房子交给你。

    查看全文↓ 2019-03-20 23:23:06

相关问题

  • 通常情况下定金不能退,但满足一定条件的话是可以退的。①因为房产开发商的原因,根据有关规定,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产开放商就不能销售这个房屋,也不能收取任何性质的定金。就是说,如果因为开发商一方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而购方者已支付了定金,则无论约定中是否退还定金,房产开发商都要无条件将定金返还给。②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成立的,卖方应当退还定金。如果因为一些突发因素的影响导致买房人无法支付房款的,比如新政策出台,购房受到了限制,缴纳社保或者个税的期限有变化,那么也是可以退还的。③不可抗力因素是当事人在签合同时无法避免或克服的情况。例如,自然灾害,缴纳定金的房屋不符合条件。购买拒绝签订合同的房屋,卖方无需双倍退还定金,全额返还就可以了。

  • 消费者在订立定金条款时,应当注意这样5个问题: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 什么情况下购房定金可退回?认购书中的定金,在不同的情况下具有不同性质。因此对定金的处理应视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定金的性质和作用,分别按照抵作价款或收回、合同无效返还定金、一方违约而“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来分别处理。下面,就常见的几种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1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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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什么是购房定金?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二、买房交定金时要注意哪些事项?(1)确认房产性质如果房子本身不能交易,定金就很容易打水漂,所以一定要确认好房产的性质。如果是期房,你要让开发商出示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你要让开发商出示房产证。(2)交定金并不是必经的程序在购房的过程中不要轻易交定金。因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交定金并不是必须要做的。其实如果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也不会有太多的损失。(3)交定金时一定要签协议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或卖家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4)写明是“定金”两字,以免发生争议协议中的款额如果不明确性质,不写明“定金”字样,很容易发生争议;协议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如果写成“订金”、“预付款”、“认购金”、“诚意金”等,协议条文无明确约定其是具有定金性质的,则不具法律效力。(5)定金的数额必须在房屋成交金额的20%以内,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成交价的20%,超过部分无效。例如:房价500万元,定金一般在100万元以内,超过部分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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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定金能不能退?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二、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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