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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能提取吗?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154****4688 | 2019-03-21 10:06:20

已有5个回答

  • 157****5056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查看全文↓ 2019-03-21 10:07:18
  • 135****5567

    !符合以下情况之中一条就可以取出来!
    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提取证明材料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 购买商品房、二手房以及公有住房房款已付清的;
    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的;
    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
    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地产权证、安置住房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拍卖产权房
    房屋拍卖确认书、房地产权证、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 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地产权证、区、县建管部门同意建造、翻建的批复、提取人与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或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 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区、县房管部门关于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城镇地区私房可凭危房督修通知)、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或原房地产权证、大修工程费用的收据或发票、提取人与土地使用人或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离退休
    离、退休人员本人的离、退休证(失业人员无法取得离退休证可凭养老金发放卡);
    4、死亡
    户口注销原因是死亡的户籍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或医院死亡鉴定通知书、继承人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处公证的遗赠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5、户口迁出本市
    户口注销迁出本市的户籍证明(或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6、出境定居
    注销原因为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出境定居的签证和由指定机构提供签证翻译件;
    7、完全丧劳
    市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8、外省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9、一次性提前结清贷款本息
    贷款银行的结清证明和借款合同(或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和身份证;
    10、合并账户
    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

    查看全文↓ 2019-03-21 10:07:12
  • 131****4457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查看全文↓ 2019-03-21 10:07:04
  • 137****3370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查看全文↓ 2019-03-21 10:06:59
  • 151****1673

    (一)购买房改房
    (二)购买二手房
    (三)单位集资建房
    (四)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
    (五)建造、翻建自有住房
    (六)大修自有住房
    (七)归还住房贷款
    (八)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九)单位办理节能减排职工住宅保温层加筑项目
    (十)离退休提取
    (十一)死亡提取
    (十二)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十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十四)出国定居提取
    (十五)职工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六)缴存人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患有相关规定列举的大病,且家庭生活困难,医疗保险不足以支付治疗费用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十七)缴存人子女考取大专院校,因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无力缴纳学费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查看全文↓ 2019-03-21 10:06:54

相关问题

  •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七) 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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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身份证号码前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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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身份证号码前6位。3、值得注意的是,离职的时候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记得去单位取出离职证明,而且一定需要企业的公章。建议大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尽量避开人群高峰。否则,等号就会浪费很长时间,比较麻烦。离职后这种方式取公积金,一旦以后要买房子,就会影响公积金的缴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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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身份证号码前6位。3、值得注意的是,离职的时候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记得去单位取出离职证明,而且一定需要企业的公章。建议大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尽量避开人群高峰。否则,等号就会浪费很长时间,比较麻烦。离职后这种方式取公积金,一旦以后要买房子,就会影响公积金的缴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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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在职期间可以提取,不过提取是有要求的,在买房、修缮住房、支付房租等方面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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