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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要怎么办理呢?需要什么手续?

147****1295 | 2019-03-24 10:32:09

已有4个回答

  • 141****9304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
    7、理抵押登记手续
    8、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9、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0、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额度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限额为xx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限额为xx万元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本金(xx表示贷款地区对贷款限额的规定)
    三、贷款期限和比例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内的贷款比例不高于转公积金贷款住房核准价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长贷款期限为二十五年减房屋竣工使用年限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五年不含二十五年的住房不再受理转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低期限为年**高期限为年且男性不得超过周岁女性不得超过周岁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以贷款地区的规定为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个月×贷款年限
    四、所欠商业贷款清偿的处理方式
    在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清偿之间商业银行所欠的贷款金额对于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处理的方式有两种申请人自筹资金清偿贷款通过垫资公司或担保公司实现所欠金额的清偿
    五、办理流程
    1、贷款银行咨询、受理
    2、受托银行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服务,转贷人申贷前可在3、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与借款人共同准备相关证件
    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实行与借款人的面谈制。认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 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
    4、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5、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贷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
    抵押担保信息录入贷款银行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转贷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
    6、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复审人员应按照管理中心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全套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7、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8、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贷款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并及时通知转贷
    9、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贷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多不超过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长期贷款。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3-24 10:33:02
  • 146****8832

    一般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三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
    二、个人准备资料:
      1、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辅助还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户口簿;
      6、申请人的结婚证明或婚姻关系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的工作情况及收入证明;
      8、贷款资金划款委托书;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三、商贷转公基金贷款准备材料:
      1、购房合同;
      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3、**近三个月商业贷款还款证明;
      4、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以及贷款人的身份证;
      5、户口本;
      6、婚姻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查看全文↓ 2019-03-24 10:32:54
  • 142****2863

    首先确认你的商业贷款银行允许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其次,确认你剩余的贷款额度满足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房屋评估价的60%以下;流程:先向商业银行大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具体的需要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去办。
    1、转贷对象、范围
      (1)凡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2、转贷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转贷额度、期限、利率
      转贷额度:
      (1)转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不能高于原商贷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的**高限额,一级市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以内的,转公积金贷款**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80%(单方职工不超过50%);对购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其转公积金贷款**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70%(单方职工不超过50%)。
      (2)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转贷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
      (3)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转贷款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
      转贷期限:
      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年限,同时不得超过转贷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
      转贷利率:
      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同等期限的同档次利率标准执行。
      4、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 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
      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
      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2)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 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 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 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3-24 10:32:46
  • 142****2601

    1.申请人经原放贷银行同意,按放贷银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经办银行出具《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2.申请人携原《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同意书》与《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贷款额度与年限后,交委托律师及经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3.经办银行按照贷款发放的有关程序,办理贷款审核与发放手续。

    众所周知,商转公存在很多障碍,如商贷额度高而公积金有上限、商贷贷款年限通常也比公积金贷款长等,这些障碍的存在使得“商转公”困难重重。如果这些障碍都不存在,“商转公”应该如何操作呢?

    首先需要了解商转公需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8.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10.所欠商业贷款清偿的处理方式。

    查看全文↓ 2019-03-24 10:32:33

相关问题

  •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4、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7、理抵押登记手续8、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9、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10、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二、贷款额度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限额为xx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限额为xx万元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本金(xx表示贷款地区对贷款限额的规定)三、贷款期限和比例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内的贷款比例不高于转公积金贷款住房核准价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长贷款期限为二十五年减房屋竣工使用年限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五年不含二十五年的住房不再受理转公积金贷款贷款的**低期限为年**高期限为年且男性不得超过周岁女性不得超过周岁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以贷款地区的规定为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个月×贷款年限四、所欠商业贷款清偿的处理方式在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清偿之间商业银行所欠的贷款金额对于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处理的方式有两种申请人自筹资金清偿贷款通过垫资公司或担保公司实现所欠金额的清偿五、办理流程1、贷款银行咨询、受理2、受托银行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服务,转贷人申贷前可在3、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与借款人共同准备相关证件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实行与借款人的面谈制。认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 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4、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5、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贷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抵押担保信息录入贷款银行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转贷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6、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复审人员应按照管理中心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全套贷款资料进行复审。7、管理中心进行终审8、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贷款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并及时通知转贷9、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贷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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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过需要符合以下的条件才可以:1、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4、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5、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6、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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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确认你的商业贷款银行允许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其次,确认你剩余的贷款额度满足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房屋评估价的60%以下;流程:先向商业银行大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具体的需要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去办。1、转贷对象、范围  (1)凡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2、转贷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转贷额度、期限、利率  转贷额度:  (1)转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不能高于原商贷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的**高限额,一级市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以内的,转公积金贷款**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80%(单方职工不超过50%);对购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其转公积金贷款**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70%(单方职工不超过50%)。  (2)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转贷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  (3)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转贷款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  转贷期限:  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年限,同时不得超过转贷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  转贷利率:  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同等期限的同档次利率标准执行。  4、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 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  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  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2)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 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 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 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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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借款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②收入证明。③原商贷还款明细或对账单。④缴纳契税证明或者全款发票(二手房忽略此条)。⑤商品房买卖合同。⑥原商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合同》。⑦原《商品抵押合同》或《房地产抵押合同》。⑧房地产权证(原件存放与贷款银行,提供的复印件里需要有按揭抵押记录)。⑨若原商贷为二手房贷款,还需要中心指定的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

  • 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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