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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了合同可以退吗?违约金要多少?

135****1207 | 2019-04-01 21:27:55

已有5个回答

  • 156****1128

    如果是个人原因退房是需要支付一定违约金的,具体看当时是如何约定的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八、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十、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查看全文↓ 2019-04-01 21:28:38
  • 159****8331

    签订买房合同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退房,或者买房在赔偿房总价20%违约金情况下也可以退房。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1、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法定条件,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总之,综合起来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要约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以及在超过约定期限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后,购房者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还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经提到过,开发商在预售房屋的时候,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尤其是要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就对外预售房屋属于违规操作,其与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无效的购房合同,应当恢复原状,即购房者应当腾空房屋或者与开发商解除期房合同,开发商应当将购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还给购房者。上述情况不包括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

    查看全文↓ 2019-04-01 21:28:33
  • 132****1311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1、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法定条件,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总之,综合起来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要约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以及在超过约定期限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后,购房者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还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经提到过,开发商在预售房屋的时候,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尤其是要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就对外预售房屋属于违规操作,其与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无效的购房合同,应当恢复原状,即购房者应当腾空房屋或者与开发商解除期房合同,开发商应当将购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还给购房者。上述情况不包括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

    查看全文↓ 2019-04-01 21:28:26
  • 141****3207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

    买房子交款之后选择退房要交违约金吗?
    1、退房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2、退房违约金的程序
    首先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其次,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一要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二要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三要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后,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生纠纷时好维权。

    查看全文↓ 2019-04-01 21:28:19
  • 152****5010

    合同受法律约束,退的可能性很小的。不然你到法律咨询贴吧,寻问律师,查阅合同,是否存在无效。

    查看全文↓ 2019-04-01 21:28:12

相关问题

  • 根据规定,退房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合同)优先。合同中若有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按照你的这种情况,**好是先查看一下合同文本约定的违约责任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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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要看你当时合同怎么签的?是合同还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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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日光盘、地王热、开发商坐地涨价……类似楼市“高烧”现象逐渐退幕,在“房住不炒”指挥棒作用下,供需两侧发力的调控政策效果显现,房价渐回理性通道。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房地产市场正本清源:房屋的真实价值在于其居住属性。以此为出发点,去年百余城市陆续采取限购、限贷、限商、限售政策,掐断楼市投机炒房通道,逼退楼市“高温”。  回顾去年以来房价变化节点:8月份,15个热点城市新房环比价格首现**近3年来全面停涨;10月份,10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跌回1年前水平;12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均连续15个月回落。  房价变化是调控效果的直接表现,但房价控制并非本轮调控终极目标。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明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过去一年,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多点开花”,住房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住房租赁市场加速布局:广州、南京等12个城市正在进行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2018年住建部将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等。  ——“政府垄断住房用地”格局将改变:国土部明确,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和城市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改革试点,完善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土地制度。  房地产长期平稳健康发展的根基正在夯实,房价非理性上涨根源正在被拔除,投机炒房势力失去卷土重来的土壤。  住建部强调2018年房地产市场“从紧”调控。王蒙徽说,“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要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  同时,楼市调控将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调“分类调控”“差别化调控”,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对于地方调控,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调控前提是必须符合中央调控政策,不能违背大的政策,否则就要进行干预。同时,地方应在“差别化调控”中对政策进行更加清晰的解读,避免市场对政策误读而对预期产生不利影响。  为防范资金变相进入楼市,对市场风险进行有效监管和化解,央行提出2018年要加强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银监会强调要严控个人贷款违规流入楼市。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说,进一步完善住房金融体系,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采取疏堵并举的策略,可以降低杠杆,防控金融风险,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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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由违约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实际上是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其实这个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怎么写到的,毕竟个异地的顺差都是不同的,期间还有不懂的问题应该询问一下当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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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租房合同未明确说明提前退租是违约,但如果提前退租使对方合同目的落空也属于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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