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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怎么赔偿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133****5536 | 2019-04-02 23:40:34

已有3个回答

  • 156****4992

    产权调换拆迁平房或者非单元式楼房安置单元式楼房, 1:1.2拆迁平方或者非单元式楼房继续安置平房或者非单元式楼房 1;1 实行货币补偿 拆迁人按照拆迁房屋的金额,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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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3820

    房屋拆迁补偿如果是国有土地依据国务院590令的政策法规和当地政府的实施细则进行补偿,如果是集体土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当地政府的补偿政策对地面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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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1135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查看全文↓ 2019-04-02 23:40:56

相关问题

  •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撤销建制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等价值的产权房进行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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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房屋用途不同,在拆迁中的补偿标准也不同,可分为三类:一类是纯粹的住宅;一类是纯粹的营业用房;还有一类是由住宅作为营业用房进行使用,我们称之为“住改非”房屋。有些地方在拆迁中将三类房屋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也有些地方未作规定。关于前两类房屋的补偿标准通常相对明确,但是对于“住改非”房屋,各地的规定却经常不一样,且分歧较大,利益纠葛明显,而这类情况又具有多发性,拆迁补偿安置中应对这类情况作何处理?首先,要对房屋的性质有一个认定,一般以关于拆迁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为依据来进行认定。因此,被拆迁人在判断被拆迁的房屋是住宅还是非住宅时,应当先行找到当地政府规章中的相关规定。例如,如果纠纷地为北京,判断标准为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如果纠纷地为上海市、重庆市、山东省等地,通常的判断方法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用途为准,对房产证上未标明用途的,以被拆迁房屋报建时的用途为准。如果没有地方政府规章可循,可以将“建房函字【1993】23号”文件作为判断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依据。“建房函字【1993】23号”文件是建设部在1993年所作出的《对湖北省沙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中有关问题报告的复函》,其相关内容如下:在拆迁中,对私房非住宅,应根据房屋产权上所登记的房屋使用性质。当私房的使用性质由住宅变更为非住宅房屋或经营房屋,其房屋所有人应向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登记。对私有房屋使用性质虽已变更,但没有办理房屋使用变更登记的,应首先补办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登记手续,补交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后,拆迁人则根据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的实际情况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合同。如没有实行房屋使用变更登记,则可参考房屋所有人的经营是否合法,以及经营情况确定其房屋使用的性质。根据这一文件,拆迁开始以后私房性质的确认,原则上应当以房屋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准,对于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而未经登记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被拆迁人补办变更登记----按非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安置;2被拆迁人未办变更登记--------经营活动真实存在且合法------按非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安置。其次,关于房屋性质的确认主体。依《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12条的规定,关于房屋的性质(用途),当事人可进行协商并确定补偿标准,如果协商不一致,可由当地规划管理部门确认。该意见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房屋的用途在现实生活中呈现的较为复杂,住宅房屋作为营业用途房屋的现象较为普遍,给认定带来了相当难度,为当事人提供协商的空间,容许他们综合各种情况作出客观判断,无疑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良方。同时,在协商不成时,将此问题交由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确认,为进一步解决问题打开了通道。对被拆迁人来讲,不妨一试。如果规划部门确认的结果对被拆迁人或拆迁人不利,双方均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其三,依法对房屋的使用性质形成确信以后,属于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便可以向拆迁人主张房屋拆迁补偿款与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的双向补偿,并要求按照经营用途提高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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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涉及拆迁安置,各地做法也不一,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你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使用,你有权要求安置赔偿,但具体赔偿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跟你,则看你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土地性质等等。但不管怎样,你依然是拆迁安置对象:即合法的房屋居住权人,你有权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时有关搬迁补助、装修补偿等等,亦可一并主张。具体怎么赔法应参照当地拆迁补偿标准,以所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为准。具体而言: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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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提前偿还部分/全部按揭贷款的申请,已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  2、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还清  3、已连续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且继续正常缴存  4、具备还款能力且符合公积金贷款信用标准  5、同意提供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有*押或质押两种担保方式)  6、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探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申请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理流程:  1、咨询申请:联系原商贷的银行客户经理,告知需要办理“商转公”。  2、提交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证明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押的具结书》;  7)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押权证(期房*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3、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人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会报给当地资金中心审批。  4、当地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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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公房两证都是齐全的,土地证,房产证,是可以交易的。但也有一些公房是不可以自由买卖的,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公房是不能买卖的:(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公房。(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公房。(3)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公房。(4)有所有权纠纷的公房。(5)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公房。(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公房。(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公房。(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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