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可以继续续期吗?

146****3808 | 2019-04-08 16:44:54

已有3个回答

  • 153****1275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4-08 16:45:51
  • 146****0347

    1.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自动续期。
    2. 而2007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则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查看全文↓ 2019-04-08 16:45:46
  • 134****5010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但具体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明确和具体。

    查看全文↓ 2019-04-08 16:45:41

相关问题

  • 一、房屋所有权:1、概念: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四大权利。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我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2、房屋所有权的四大特性,(1)它是一种绝对权,又称对世权,即在房屋所有权人依法行使房屋所有权的四大权利时,不需要借助世间任何人即可实现自己的权利,世间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房屋所有权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2)它具有排他性,即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任意处分其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他人不得干涉;(3)它具有唯一性,即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是一个、两个或多个,但在同一房屋上不可能存在两个内容相同的房屋所有权。(4)它具有永久性,房屋所有权年限是永久的。在国家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里没有期限登记栏,只要房屋没有毁损灭失,房屋所有权人永久享有房屋所有权。二、土地使用权:1、土地所有权人:根据我国《宪法》及《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2、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3、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组织、机构及个人时,根据土地开发类型设定的不同的使用年限。一般来说,在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起止日期,指的就是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三、房屋附着的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所有权人该怎么办?在客观上,“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无法分离”,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是附着在土地所有权人国家和集体的土地上的。那么,当国家出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70年、50年、40年到期后,土地的所有权人国家能否让房屋所有权人免费使用土地?如果土地的所有权人国家不同意房屋所有权人免费使用土地,那么房屋所有权人该怎么办呢?目前,除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原则规定之外,我国的法律法规等再没有明确细化的规定。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四、2016年4月18日人民日报释疑: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全部3个回答>
  • 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但国家尚未出台具体续期办法。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有过渡性办法(免费自动续期)和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续期两种方式。1、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2、也可以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全部3个回答>
  •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如果70年的年限到期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并且物权法第149条也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目前我国关于续期的费用问题并没有具体规定。

    全部3个回答>
  • 一、土地使用权的定义: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规定: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产权到期后三种解决办法: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