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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

143****4756 | 2019-04-08 21:19:36

已有3个回答

  • 153****2045

    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如今,我们市面上买到的一般都是商品房。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一、产权和用途不同
    经济适用房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要上市交易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只能用来自住,不能出租或者借给他人,不能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如果房主之后又购买其他住房,已购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就会被政府收回。
    商品房的购房人取得的是完全产权,可以自由进行上市交易,可用于自住、出租或出借,可从事居住以外的其他活动。在符合限购政策的情况下,房主可以同时拥有不止一套的商品房房屋产权
    二、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不考虑限购政策的情况下,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三、建设标准与定价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兼具经济性和适用性,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都是由政府限定的,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政府依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使低收入的家庭得到住房保障。其适用性则体现在要有必需的生活功能,能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需要,且建设标准因地制宜。
    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不是由政府来限定的,而是分别由开发商和市场经济决定的,虽然商品房的价格更高,但实用性、装饰性与设计感是要更强的。
    四、交易与转让不同
    经适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满5年条件,且转让所得收益需交纳30%作为土地收益款。购买经适房不满5年的,不可以交易和转让满5年的经适房如果上市出售,要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商品房交易不受满5年条件限制,且不用交纳土地收益价款。
    五、户型及设计理念上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设计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从居室类型看,主要有一居室到四居室及越层等类型,其中又以面积在70~130平方米的二居室和三居室为主,两者占到目前本市市经济适用住房户型的80%以上,设计时以经济适用为出发点,突出“经济、实惠”四个字。

    查看全文↓ 2019-04-08 21:20:16
  • 145****7389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定义:
    1,商品房是指开发商经过竞拍等方式拿到土地,立项规划,建设施工,上市销售等一系列过程,大家从开发商手里买到的成为一手房,买下后再转手出售的二手房都属于商品房的范畴。
    2,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宅建设计划安排建造的住宅,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采用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后续建造过程中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的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定价,通常经济适用房的利润不高于10%,从而使得经济适用房的售价远远低于周边的商品房,从而保障申请到经济适用房的居民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具有的特性是:经济,保障,实用,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其次,随着国家紧急的发展,经济适用房正在退出历史的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共有产权房,也叫做中低价商品房,一般我们居住的小区内都会单独留出一栋或者是两栋低价商品房,这也是开发商建造初期就和相关部门约定好的,这类房屋的价格要比经济适用房高不少,但是会比小区内其它的商品房售价低,这仍然也是一种保障性福利住房,需要申请才能够购买。
    第三,商品房只要持有房产证就可以正常的交易买卖,但是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有着严格的规定,一是有着年限的要求,以前规定是购买满5年才可以交易,二是由于经济适用房当初采取的是土地划拨的形式,所以这类房产想要上市交易的话就要先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款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用。

    查看全文↓ 2019-04-08 21:20:06
  • 154****8116

    要想搞清楚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首先就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经济适用房,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的概念:商品房的兴起是在80年代左右,它是经过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之后,由开发商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这些房子建好之后在市场上面出售出租,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又称“大产权房”。
    并且商品房的价格是受很多因素影响的,包括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因此,这些年我国的商品房的价格一直都不是很低,尤其是近几年的价格。
    经济适用房的概念:经济适用房听起来是不是就感觉比商品房便宜呢?其实就是这样的,经济适用房主要是给中低收入家庭以及住房困难户提供的。
    政府会统一下达计划,然后土地是免收土地出让金的,而且各种批准的收费标准也是很低的,是减半征收,并且房屋的出售价格也是受政府指导的。因此,经济适用房的出现,为中低收入家庭买房减轻了一些困扰。
    但是经济适用房的房屋面积是有建设标准的,并不是想建多少就建多大的。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大家住房的困难,所以在建设的时候,更多的是考虑面积是否达标、是否实用等,并且使用功能是要能够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的。
    但是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往往都是和盈利有关系,而开发商之所以会那么尽心的去建造房子,其实根本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赚钱。
    此外,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大的一个区别应该是在于房屋的收益权。经济适用房的建房成本是要远远的低于商品房的,而且经济适用房是国家所给予的扶持等,因此经济适用房的房主对于房子是没有收益权的,仅仅只有房屋处分权以及房屋占有权。
    但是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不一样,它具有完全产权,没有限制,既能够出租也能够出售。

    查看全文↓ 2019-04-08 21:19:56

相关问题

  • 买卖区别:经适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满5年条件,且转让所得收益需交纳30%作为土地收益款。购买经适房不满5年的,不可以交易和转让满5年的经适房如果上市出售,要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商品房交易不受满5年条件限制,且不用交纳土地收益价款。买家可以不是北京户口,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还是有区别,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出租,如果房主之后又购买其他住房,已购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就会被政府收回。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区别:一、产权和用途不同经济适用房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要上市交易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只能用来自住,不能出租或者借给他人,不能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如果房主之后又购买其他住房,已购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就会被政府收回。商品房的购房人取得的是完全产权,可以自由进行上市交易,可用于自住、出租或出借,可从事居住以外的其他活动。在符合限购政策的情况下,房主可以同时拥有不止一套的商品房房屋产权。二、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不考虑限购政策的情况下,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三、建设标准与定价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兼具经济性和适用性,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都是由政府限定的,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政府依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使低收入的家庭得到住房保障。其适用性则体现在要有必需的生活功能,能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需要,且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不是由政府来限定的,而是分别由开发商和市场经济决定的,虽然商品房的价格更高,但实用性、装饰性与设计感是要更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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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所建造的住房,是增量房,售卖价格由政府制定。(只拥有房屋所有权)房改房.是个人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及其他国家认可的优惠办法向原产权单位购买的公有住房。商品房是从开发商手里购买的房屋。(是私产、大产权)区别就是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许出售.如出售要有特定条件.比如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房改房要出售的话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而商品房是直接可以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和商品房相比,有一笔费用肯定要交,就是补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没有这笔费用;另外,一个比较未知且麻烦的问题是:除土地出让金外,有的房改房可能还存在需要补交的费用,如房东超政策规定享受的,就还要交费用,这个问题可能中介和房东自己都搞不清楚或者不知道,只有在过户的时候才会知道,商品房没有这个问题。因此在买房改房的时候,这两个费用要约定清楚,尤其是后一个,往往**后因为这个问题闹纠纷。另外,还要搞清楚,房改房转让有无特殊限制。这三种价格出示的手续是有区别的,在购买“房改房”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当年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但一般5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交易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具体按照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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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那么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究竟有哪些主要区别呢?一、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联系有些人可能会把经济适用房与安居房、房改房等同起来,实际上,经济适用房与安居工程有本质区别。安居工程是由政府安居中心或房改办操作执行,是一种非市场模式。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都是由开发公司建设,房子建好后都是用于出售,都有一定的利润(目前经济适用房的利润控制在3%以下),因此经济适用房应属于商品房中的一种形式。二、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主要不同点1.价格商品房完全是市场价,而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指导限制价。对于商品房政府是完全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由市场确定各种资源应收的价位。对于经济适用房,除免收土地出让金外,并给予别的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各种配套费减半征收;所有的行政事业的收费减半;小区的建设配套费不摊入住宅的成本,这些优惠政策,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相对来说要比商品房价格优惠一大块。2.质量经济适用房价格比商品房低并不是因为降低工程质量。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工程质量(或者叫功能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与商品房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经济适用房不会像一般人所说的,既然价格比较低,它的质量很难保证。因为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在其中起了关键的指导作用。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这个项目先是政策上的优惠,另外对整个工程质量有比较高的要求,确保给消费者提供的这种保障住宅有好的质量。所以购房者可以放心,经济适用房的质量是有保证的。3.户型面积经济适用房的单元(套型)面积相对要比商品房的小些,它以“适用”为主。在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户型,应该主要以二、三居室为主。也就是开发商要以建设面积适中、功能比较齐全的住房为主,而不是追求超大面积的户型。而商品房的户型面积则开发商会根据市场需要而定位,如普通住宅和公寓住宅的多居室、复式、跃层、错层以及别墅等等,上海近来甚至出现了独院住宅、联体别墅和北京出现的“弧形户型”(有别于普通的四方形户型)等新形式。商品房的面积也从几十到几百平方米不等。4.设备标准开发商为了把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提起来,在商品房的建设过程中,可以使用一些进口的高档设备。对经济适用房从政策上要求:尽量采取一些质量比较好、价格比较适中的功能设备,以降低房价。或者说本身由于市政府在价格上的限定,所以开发商一般也不会用太高档的设备。5.销售对象商品房销售完全市场化,什么人买和买几套都可以,没有限制。经济适用房从政策上讲,应该销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原则上只允许一个家庭购买一套。另外面积要有所控制,虽然目前暂时还没有具体的面积控制标准,但随着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不断完善,肯定要做出一些限制。具体中低收入家庭如何确定,这个权利交给了各个城市,根据不同城市的人均收入划出中低收入的界限。北京目前中低收入的标准还没有确定,经济适用房基本上是对北京市城镇居民敞开供应。但随着中低收入标准的确定,高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房肯定会受到限制。6.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收费,政府只核定成本构成,价格标准主要靠市场调节。对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收费,政府要严格进行控制。北京市的物业管理收费,国家要求在0.5元/平方米.月以内。这样对中低收入者来说,经济承受能力好一些,以避免出现“买得起房住不起房”的现象。7.享有的权利对商品房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四个方面,政府没有任何干预。买了商品房随时都可以出售出租继承赠予,只要按规定交了税费就没有任何限制。对经济适用房政府要有一定限制,对占有、使用、处置权利,现在的政策没有限制,主要是对收益权利做了一些限制。你的房子要出售,政府就要做一些调节。

  • 普通商品房可以买卖的,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福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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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叫经济适用房 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 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一般在市场上买到的都是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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