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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自己的公积金能买车吗?

147****4057 | 2019-04-09 15:10:10

已有5个回答

  • 152****5626

    住房公积金能贷款买车吗
    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买车的,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如下:
    1、当你需要购买住房,需要贷款时,只要你正常交纳公积金、时间满一年的(有些地方规定满半年)、公积金帐户内有一定余额的,可按帐户内余额的N倍这个数来申请贷款(30万元或20万),而且贷款利率比商业按揭低30%左右。
    2、当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凭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3、当你购房贷款(含商业按揭购房贷款),在还款期间,可以凭有关资料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4、如果你的住房是租赁的,其每月的房租费用超出家庭工资收入并影响正常支出开销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来补贴房租。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一定要与住房有关,否则不能提取(要等到你退休、出境定居等才能全额提取)。

    查看全文↓ 2019-04-09 15:11:15
  • 146****8727

    积金不可以贷款买车。只有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才能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查看全文↓ 2019-04-09 15:11:05
  • 153****6483

    公积金是不能够贷款买车的。
    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在职职工以工资为基础按比例缴纳的住房公共积累基金,具有强制性、福利性、保障性、互助性的性质。交纳的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其他任何人无权动用。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补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房租等。
    如果买车确实资金不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贷款:
    (1)信用卡分期购车:信用卡车贷的**显著优势在于审批快速、手续相对简单。如果消费者使用信用卡贷款购车,只需有使用一张有效期限内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信用卡,提供身份证之后向持卡银行申请就可分期购车。即便没有信用卡,也可以在汽车经销商那里办理信用卡购车手续,一般3-7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完毕。与其他方式比,信用卡额度不高是,适合购买家庭轿车。
    (2)汽车金融公司贷款:通过汽车金融公司申请汽车贷款的程序比较简单,一般情况下整个过程只需花个两三天客户就可以拿到车,方便快捷。这种方式的主要缺点是汽车品牌单一,利率比较高。
    (3)银行车贷:传统银行车贷期限**长可达五年,额度较高,还款压力较小。但较为不利的是,银行车贷利率需上浮20%或以上,很多银行都基本不开展。此外,审批严格,办理时间长也是巨大不足。
    (4)无抵押贷款:无抵押贷款可以用于购买汽车,不过大多数的无抵押贷款产品利率都会超过10%,贷款期限集中在一年左右,对于借款人的成本压力较大。无抵押贷款的优势在于审批快且消费者可以随意挑选汽车品牌。

    查看全文↓ 2019-04-09 15:10:56
  • 132****5375

    不可以买车。
    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在职职工以工资为基础按比例缴纳的住房公共积累基金,具有强制性、福利性、保障性、互助性的性质。交纳的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其他任何人无权动用。
    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补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房租等。

    查看全文↓ 2019-04-09 15:10:49
  • 156****0873

    公积金不能贷款买车,只能用于买房、租房或者修房,专款专用。本人必须持有购房和修房的相关证明,才可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现必须本人持有和住房有关的证明材料才可提取,如果李先生将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则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以此为证明,并将所买房屋作为抵押才能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除了用于贷款买房、偿还买房贷款外,还可以用于维修或翻盖房屋时使用,若市民装修房屋时则不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只能用于较大和住房有关的房款使用,另外提取时公积金时账户本人不能是担保人,否则不予提取。

    查看全文↓ 2019-04-09 15:10:39

相关问题

  • 各地规定不同,1. **高限额:一般夫妻两人**高可以贷40~60万,2:计算:有的地方规定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40倍。有的地方规定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无关,与缴纳基数有关。公式为(两人的月缴费基数*12)*贷款 年限*0.5;(或0.45)贷款年限一般+主贷人年龄<60 (退休年龄)3 。另外不能高于房子价格的70%,二手房评估价值的60%;(各地比例相差不大)4 。每月月供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上述4条,**少的值,就是贷款上限。你64万的二手房,需要贷款也就38万左右;需要准备26万的**款。其它计算都超过这个数,估计也就能贷款38万左右。如果贷款38万年限在10年,则月供4000不到。如果20年,则月供2400。江苏苏州张家港 公积金余额10倍,就是34万,如果有余额,35万。苏房金规〔2013〕1号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处室,各承办银行: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均衡平稳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和互助功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多不超过3万。  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期限,调整为十二个月以上。  市区管理部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其他分支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遵照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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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具体可以咨询12329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小值就是借款人**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流程: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3.受理网点受理;3.签约;4.审批;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6.银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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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  (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3、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供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据,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未婚的,还须提供未婚证明。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或提供离休、退休证(提取时,如居民身份证显示男已满60周岁、女干部已满55周岁、女职工已满50周岁的,可免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6、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8、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失业证以及经职工所在居(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  9、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签有定居内容的护照(或居留证)以及经公安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10、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提供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11、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公安部门户口准迁证明或已注明迁出(迁入)户口的户口簿。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包括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或已经死亡注销的户口簿等)和证明提取人系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公证书、判决书等)。  13、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提供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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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的,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只可以用于住房相关的用途,具体如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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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自己不能缴纳。缴纳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2-2%,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0.6-1%,个人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比例都是5-12%,单位缴纳什么比例,个人就缴纳什么比例,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全部进入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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