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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没有备案有效吗? 如何查询自己的购房合同,有没有在房管局备案?

136****8564 | 2019-04-10 16:21:46

已有3个回答

  • 132****0249

    1、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

    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

    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

    一般的"网签"程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2、未经过网签的购房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购房合同就真实有效。

    签订未经过网签的购房合同,则存在"一房多卖"的风险。

    查看全文↓ 2019-04-10 16:22:04
  • 154****8691

    一、在查询中心进行查询

    本人可直接在房管局提供的合同备案查询中心查询相关信息,同时需要合同备案号和证件号码。

    二、登入当地房地局官网查询的步骤

    ① 因为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网站全国不是统一的,所以还得在地方网站查询。方法是用百度查询XX房产管理局或者XXX房产管理局官网。

    查看全文↓ 2019-04-10 16:22:00
  • 138****3150


    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大河房管面对面》

    □策划地产事业部执行记者 孙煊哲 实习生 冯子雍 文 白周峰 摄影

    新媒体支持 孙贝 李佩遥 通讯员 袁赢强 张毅




    买房合同条款能不能跟开发商商量修改?”

    “为了避免‘霸王条款’,购房合同有没有新的范本?”

    “之前买的房子现在想把妻子加为共有人可以吗?”

    “想给儿子买套房,未成年,可以吗?”

    ……



    自《大河房管面对面》栏目开通以来,每天都有不少读者留言咨询购房时的相关问题。



    本期栏目邀请到郑州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科科长胡冬梅、商品房转让管理科科长许彩英进行详细解答。



    1.我签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又让签了一个所谓的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答:商品房买卖合同制式文本首页的正下方显示有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河南省建设厅监制字样。



    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中每页的右上角均显示有条形码,条形码下方有所属年份开头的11位数字,这11位数字就是您所购商品房的合同号,文本右下角显示的时间是您网签合同的时间。



    翻开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您会发现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和二十五条合同文本内容,文本内容后附件共有四个,附件一:房屋平面图。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要注意:合同补充协议的条款不能与正式合同文本内容相抵触,否则,您的权益将受到损害。



    2.买房后,如何查询房子的网签或备案情况?



    答:买受人可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通过360房产网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具体步骤为:登录360房产网——合同查询栏——输入合同号和买受人姓名即可。买受人若需查询备案信息,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管局东区大厅二楼51号窗口或西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5号窗口进行查询。



    3.未成年人能不能购买商品房



    答:未成年人可以购买商品房。申请办理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法定监护人:父母)



    4.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在合同上写明要求必须购买车位,我们不答应,开发商称所有的房源合同都一样,请问有没有一个标准的统一的合同范本?合同里都应该注明哪些内容?合同条款内容能商量着修改吗?



    答: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需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您可以拒绝签订不平等的条款。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河南省建设厅共同颁布有制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从合同条款的第四条至第二十五条、附件一至附件四都可以协商选择填写内容。买受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仔细研读条款内容,选择填写的条款及附件内容应当公正、公平,双方权利与义务应当对等。



    如在合同文本中有未尽事项,买卖双方可以在附件四中签订合同补充协议,但大多数补充协议是由开发企业拟定的,买受人应当注意补充协议中的条款是否与正式合同文本内容相抵触,对有异议的条款可以提出修改。



    其中附件一,提醒买受人房屋平面图应当仔细核对,查看是否为买受人选择的房屋户型,房屋坐落是否正确,是否注明了面积尺寸。交房后应仔细比对实际交付房屋是否与房屋平面图、房屋坐落等相关情况一致。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非常重要,补充协议可以对文本合同前面条款中的未尽事宜进行约定,提醒买受人一定要逐条阅读,对不明白或约定模糊的事项可询问开发企业并提出修改意见,协商一致后再行签字。



    另外,随着成品房逐步进入市场,为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制式文本的相关制定工作正在进行中,未来将会有更加详细规范的文本出台。



    5.你好,我是商丘的,买了一套房子,约定交**的时候又不想要了,交的定金协议上说的不退,当时也没注意,请问开发商该不该退定金?另外,签合同的时候,哪些条款应该重点注意?



    答:定金能不能退要根据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内容,所以请买房人在购房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或协议内容,合同或协议双方一经签订都需要遵守。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中,买受人一定要注意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八条交付期限中,一定要看清楚是否与合同条款或合同补充协议一致。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定要注意开发企业逾期和买受人逾期的违约责任是否公平、对等,签合同时要关注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一定要注意规划、设计变更时,开发企业是否告知买受人,买受人是否同意。若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这一点网签合同时要约定清楚。



    第十一条交接,注意《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内容是否详细,该说明的事项是否约定清晰。

    查看全文↓ 2019-04-10 16:21:54

相关问题

  • 有两种方法:1、已经备案的合同在合同的内页里有备案章,就在第2页即开始写合同具体内容的那页;2、至房产网上可以查询,输入合同号即可。有在房管局备案,可以查询。

    全部3个回答>
  • 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会在合同上盖一个登记备案章,上面的号码即为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可登陆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查询合同备案情况,也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前往该处了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如果你在网上查询不到你的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种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那么你只要延后几天再查询即可;第二种可能是你将合同编号当做合同登记备案号,不小心输错了号码。你应该了解的是:商品房购房合同第一页的合同编号并不是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上网查询时应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章上显示的号码,否则就可能会出现查询失败的情况。

    全部4个回答>
  • 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1、因为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网站全国不是统一的,现在还得在地方网站查询。得用百度查询XX房产管理局或者XXX房产管理局官网。2、在官方网站的地方一般有一块很明显的位置是用于大家查询备案号信息的,当然每个网站不一样但是思路是一样的需要大家仔细查看。3、进入房屋合同备案号查询专网后找到查询按钮。4、这里我们进入查询登陆界面,要知道合同号就是你签署的合同的号码,姓名填对,身份号,密码一般是身份证号的后6位。5、.这样点击查询我们就能看到该房产的具体所属和具体合同信息了。

    全部3个回答>
  • 1、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有效,不过你要是和开发商签的,你可以自动视为无效,直到开发商去备案为止。2、开发商新建楼盘备案是不用业主签字的。正常程序:开发商要先去备案,然后才能有预售许可证,才能和你签预售房合同,然后房屋建成,换购房合同,交钱,入住,开发商再去办理土地证、房产证。明白这种先后关系了么,违背上述程序顺序的,都是有各种问题的,但绝对没有人管,老百姓吃亏上当都得自己背!

    全部4个回答>
  • 在交易双方没有在合同中,对合同生效作出条件约定的,购房合同没有备案,同样具有合同效力,即法定的约束力。所谓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是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将该合同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并登记在案的程序行为,也是商品房交易行为中对开发商承赋的法定义务和程序。我国实行强制备案件登记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开发商须将合同送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其主要目的显然是为了规范开发商的预售行为而设定的法定程序,避免出现“炒房”、“一房多卖”、“以房设套”恶象发生,以保障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购房者的权益。在交易务实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常会出现商品房买卖合同未依法登记备案情况,买受人以此为主要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的争议也时有发生。如何正确判断该类合同的效力问题尤显重要,这对于帮助普通购房者理性、正确维权十分关键。其实,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分析方法相似,行政管理性法规调整和规范的仅是开发商的合同登记备案行为,而无权约束合同本身,判断合同的效力属性问题,必须由民事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未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差别情况,可以大致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判断;一、约定优于法定。合同本质上属于契约,根据“契约自由”的缔约精神,法无禁止即可为,在民事领域,特别是合同方面,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当事人均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将相关事项约定,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就明确赋予当事人对合同效力问题享有约定附条件的选择权利。体现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买受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附条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约定,则此时,如果因合同未备案而引发争议,买受人则可根据该约定条件,主张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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